懷疑自己得了職業性塵肺病,戶口和工作單位都在重慶市,應該到哪裡申請職業性塵肺病的診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勞動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職業性塵肺病的診斷》GBZ70-2015要求的動态觀察的X線胸片。
2.與塵肺病診斷有關的其他資料,如病曆資料、胸部CT等。用人單位提供
3.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包括在崗時間、工種、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等)。
4.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如果用人單位不提供相關資料,怎麼辦?
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可以依法提請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督促用人單位提供。
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有異議,怎麼辦?
★ 如果對用人單位提供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有異議,可以提請用人單位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對存在異議的資料或者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作出判定。職業病診斷機構在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作出調查結論或者判定前應當中止職業病診斷。
★ 如果當事人對勞動關系、工種、工作崗位或者在崗時間有争議的,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資料齊全後怎麼辦理?
提交職業病診斷機構→組織職業病診斷專家會診→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一式五份)→發放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網絡直報→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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