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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糾紛有什麼法律規定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03 06:29:05

租房糾紛有什麼法律規定?來源:央視一套租期未滿,房東要提前終止合同,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租房糾紛有什麼法律規定?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租房糾紛有什麼法律規定(遇到這些糾紛該咋辦)1

租房糾紛有什麼法律規定

來源:央視一套

租期未滿,房東要提前終止合同

租期将至,租客卻不願意期滿搬走

……

遇到這些糾紛怎麼辦?

一起來看民法典的規定

五年商鋪租賃,房東提前終止合同

我們和房東簽訂租期為五年的商鋪租賃合同,現在房東單方面提出解約,要求我們租滿一年就搬走,我們不同意。當初合同規定房東若提前終止合同,可以口頭告知我們并賠償兩個月租金,我們該怎麼辦?

普法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中需口頭告知,并賠償兩個月租金,屬于違約條款,房東并不能據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你方搬出房屋。合同約定期限未滿,如果房東想提前解除合同,經與你方協商一緻後,你方可以與其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按照該違約條款的約定,支付你兩個月的租金。

根據你的描述,房東單方面提出解約,已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你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如其拒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他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由你方繼續租用該商鋪。如果因房東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了你方經營損失等其他損失,還可以要求他賠償你方損失。

租期将至,租客卻不願意搬走

房子租給租客一年,我按照合同提前一個月通知租客不再續租,但是租客不願意到期搬走,說要搬就必須賠他的搬家費、空調安裝費和押金。租房合同上沒有這些條款,所以我不同意,現在租客欠了兩個月的電費失聯了,我該怎麼辦?

普法時間

如果你的租客目前還沒有搬走,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你可以上門要求其搬走。如對方拒絕,你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如果多次報警依然無法解決問題,你可以根據你們租房合同的約定,考慮通過訴訟手段要求其搬離你的房屋。同時,若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其支付電費,你也可以一并主張。如果你的租客已經搬走,他也沒有就他自己的主張提起訴訟,且他仍然有押金在你手上,你可以直接上門收房,将房屋再租給其他租客或留自己用,用押金抵充他的欠費即可。

旅館扣留“霸王”顧客?

一個朋友在旅館住宿,離開時沒有給錢,旅館的工作人員扣留了他并報警,請問這個朋友能以限制人身自由要求旅館負侵權責任嗎?

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範圍内采取扣留侵權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你朋友住店沒給錢,旅館可以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短暫扣留其财物。但在司法實踐中,旅館方即使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通常也無權強制性地限制你朋友的人身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旅館人員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你朋友的人身自由,将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你的朋友可以報警處理。如果在扣留過程中,旅館工作人員的行為對你朋友造成了侵害,比如拉扯過程中,損害了你朋友的私人财物,你朋友可以向旅館主張侵權賠償

來源:“CCTV今日說法”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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