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孩子和“書呆子”,似乎是個很不相稱的搭配。可能很多人也都聽說過,美國校園有“反智”現象,光學習好、成績好的“書呆子“是很不受待見的。可我最近發現,這個認知稍顯片面,或者說已經漸漸開始有點兒過時了,現在美國的很多學校裡,正在悄悄流行起一股Nerds文化,挺有意思。
在和大家細掰之前,我專門去查了一下nerd這個詞的含義,維基百科裡的解釋是這樣的:
“Nerd通常被翻譯成怪胎、怪咖,是英語俚語中一個稍含貶義的用語,一般指偏愛鑽研書本知識,将大量閑暇用于腦力工作,對流行文化不感興趣,不願或不善于體育活動或其他社會活動的人。在美國校園文化中則通指那些專心一緻刻苦學習的學生。在華人圈内類似的概念是“書呆子”或“書蟲”。近年來,Nerd已經逐漸從貶義詞變成了具有自豪感和身份認同意義的詞語。”
5、時不時顯擺一下自己的“書呆子”特性
逃逃常常跟我聊他們這個圈子的趣事,其實就是時不時地顯擺一下自己是個“nerd”的特性。他自己在家裡也有類似表現:
逃逃:媽媽,我覺得打疫苗的手臂還疼
我:不會疼那麼久吧,你這是心理作用
逃逃:什麼心理作用?心隻是用來管血的,我們的腦子才會管疼痛好不好?…
我:閣樓上好像有老鼠,好讨厭啊
逃逃:你不該讨厭老鼠,人類和老鼠共享80%的遺傳物質和92%以上的基因…
逃逃:媽媽,湯有點兒淡,給我加點Sodium Chloride(氯化鈉,就是食鹽)…
據說他在班上隻能被評上2号書呆子,1号是那位Mr. Knows Everything,可見“書呆子”還是個蠻需要争奪的榮譽稱号。
觀察逃逃所在的這個小圈子挺有意思,讓我至少Get到兩點:
首先是美國校園已經在漸漸開始擁抱“書呆子”文化,當然現在“書呆子”的定義和氣質也跟以前的理解完全不一樣了。美國矽谷創業之父保羅·格雷厄姆在他的文集《黑客與畫家:來自計算機時代的高見》用了一整章的篇幅來講述“書呆子為什麼會成功?”其中對書呆子的定義就不是那種死讀書、把課本和老師的話全當成至理名言的呆子,而是指對參與社交活動不太感興趣、而經常喜歡獨自思考一些知識命題或參與同類人相關讨論的“異類”。大家可以對比下自己娃是不是也有類似特點?
類似逃逃他們這種書呆子圈每個年級都有好幾個,這些圈子共同構成了學校裡的“書呆子”文化,也幫學校扛下了幾乎所有和學習相關的比賽競賽,所以無論在同學、還是在老師校領導圈裡都頗有江湖地位。
其次我發現孩子所處的環境也是個真實的社會,他們也會因興趣愛好而形成各種朋友、幫派、社團。所以尤其在小學階段,孩子的學習生活還真不該安排得很滿,這樣他才能有時間和空間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去擇群而居,甚至可以有多種嘗試,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舒服的社群圈子。
PS:今天想起和大家聊這個話題主要是順着上周的分享《和他們比,我們送出國的“精英”其實是整體潰敗》再做些延展。文章裡面談到印度裔在北美的強大和對科學教育的重視再,得告訴大家的是,目前美國學校裡這種“書呆子圈”的人員構成也大多數是印度孩子(逃逃混的圈子裡除他一個華人,還有一個白人孩子,剩下的全是印度孩子)。
周末才寫完這篇文章,帶逃逃去參加學區的知識競賽,他們學校拿了第一名,參賽隊伍基本上就是書呆子圈内人,看看照片上孩子的面孔,幾乎是老印孩子的天下~
受家庭教育的影響,他們也是非常癡迷科學的一代,而且已經漸漸開始引領着學校的潮流,他們身上絕對有值得我們孩子學習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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