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建期内購置的固定資産不能計入開辦費一次性扣除。應當計入固定資産科目,資本化。
不列入開辦費範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産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購建固定資産和無形資産時支付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購建時發生的相關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負擔的費用。如投資各方為籌建企業進行了調查、洽談發生的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支出。我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進行談判時,要求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用不得列作企業開辦費,由提出邀請的企業負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産、無形資産等支出不得列作開辦費。
4、投資方因投入資本自行籌措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計入開辦費,應由出資方自行負擔。
5、以外币現金存入銀行而支付的手續費,該費用應由投資者負擔。
籌建期固定資産能否計提折舊計入當期損益?
1、目前對籌辦期以什麼時點結束問題,總局層面沒有明确的規定,以下地方文件供參考:
《遼甯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201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籌辦期的結束以什麼作為标志問題。以納稅人正式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上标明的設立日期為企業籌辦期結束。
2、《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6602 管理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産經營所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内發生的開辦費……等。
籌建期間的固定資産能否一次性扣除?綜合以上所述,我們都知道企業在成立之初花銷的費用都是應該計入開辦費用的,但是如果企業購入的固定資産則不能計入開辦費用的,在申報納稅時也不能一次性扣除。具體的介紹資料相信小夥伴們看完上文應該都有了自己的理解,如果還有什麼問題的可以來會計學堂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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