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
不可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