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平常越容易忽視
一些“小失誤”
往往造成傷害
後果不堪設想
廈門海滄的張某
忘拔電動三輪車的鑰匙
6歲女兒騎上後撞上3歲男孩
到底誰該承擔責任呢?
近日,海滄法院
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PART 01
未成年造成他人損害
由誰來承擔責任?
/事件回顧/
2021年11月,6歲小樂的父親張某駕駛一輛無号牌電動三輪車載着小樂回到自家店鋪門口,張某下車時未及時鎖好三輪車,也未拔出車鑰匙。
小樂看父親下車離開後,就自行啟動三輪車在店門口來回穿梭,沒想到撞倒了旁邊3歲的小明。
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小樂(父親張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事故中受傷的小男孩
額頭腫脹、膝蓋損傷
男孩的父母認為,由于張某的過錯,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損害,他們為了照顧孩子,也要請假在家,因此向海滄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某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害賠償、誤工費在内的費用共計6000餘元。
/經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一緻/
小樂的監護人張某應向小明的父母支付誤工費、小明醫藥費、交通費等共計4000元。調解協議簽訂後,小樂的監護人當場履行了上述付款義務。
/法官提醒/
由于未成年人年紀小,其認知能力和判斷能力均不如成年人,父母應保護其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在未成年人侵權的案件中,被侵權人對未成年人的侵權人提起訴訟的,也應當列監護人作為共同被告。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6歲“司機”撞傷3歲男孩
多麼的匪夷所思
無獨有偶
2020年,廈門還發生過一起
6歲孩子騎滑闆車撞倒行人的事件
/事件回顧/
2020年6月29日傍晚,杜某路過某廣場時被6歲的小彭騎兒童滑闆車撞倒,導緻左小腿及踝部受傷,經醫院診斷為左腓骨骨折。
依法認定:被告小彭不慎将杜某撞倒,導緻杜某造成人身損害,小彭應承擔侵權責任。小彭事發時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被告小彭父母承擔侵權責任。
/一審判決/
要求被告小彭及其父母應賠償杜某經濟損失37624.64元,扣除已支付3456.57元,還需賠償34168.07元。
一審判決後,小彭父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滑闆車不具備路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闆、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本案雖然不是在道路上發生的,但是生活中此類孩子在機動車道上使用滑闆車造成慘劇的情況時有發生。包括滑闆車、電動平衡車、獨輪車等器械,均不在非機動車産品名錄,不得在機動車上行駛,僅能在封閉小區道路和室内場館等地方使用。家長應及時告知并監督孩子。
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
在交通安全上不容半點馬虎
别讓交通工具
成為孩子的“玩具”
倘若孩子不慎受傷該怎麼處理?
PART 02
孩子被撞傷的應急處理辦法
小孩活潑好動
有時候跌撞受傷在所難免
家長要觀察孩子受傷後的反應
根據情況作出适當處理
/熱敷雞蛋真的有用嗎?/
撞傷後很多人都會想起用雞蛋熱敷,原因是傳統上一直流傳以此方法來去瘀,所以,每當撞傷便會用雞蛋熱敷。不論用有殼或已剝殼的雞蛋來熱敷瘀處,雖然并沒有什麼壞處,但也不能加速去瘀,所以并不建議使用。
/小孩受傷怎麼辦?/
孩子根據年齡的不同,容易造成的損傷會有所不同。但不論是頭部或是身體其他部位,家長首先要留意孩子有沒有昏迷、出現神智不清和嘔吐的情況,一旦出現類似狀況,家長便應盡快帶孩子求醫,應該考慮召喚救護車到就近的急症室求診。
/傷口該怎樣處理?/
如果孩子撞傷身體某些部位,隻是表面受傷的話,可以依據以下步驟處理傷口,避免傷口受感染。
●若情況許可,家長可以考慮先讓孩子服用止痛藥,才處理傷口。
● 家長應該先為孩子妥善清潔傷口,别因為孩子怕痛而不處理傷口,因為傷口一旦受感染,他們将會更加難受。
若是傷口較深,應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避免自行處理。若傷口内藏有異物,便會容易引起細菌感染,而且傷口複原後疤痕也會較明顯。
生活中有一些潛在危險
一個細節的疏忽
都有可能對孩子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為人父母,多留點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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