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批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一口氣講透讓人頭疼的檢驗批驗收,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檢驗批驗收應具備的條件?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一口氣講透讓人頭疼的檢驗批驗收 一、檢驗批定義: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标準GB50300》第二章第2.0.6條,檢驗批按相同的生産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彙總起來供抽樣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二、檢驗批劃定的規則: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标準GB50300》中的相關規定: 1. 第4章第4.0.5條:檢驗批可根據施工、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各分部工程專業驗收規範在第三章基本規定中都會對檢驗批劃分進行約定(涉及多種工藝工法或子分部的,也可能在其他章節); 2. 專業規範包括:建築地基GB50202(地基與基礎分部)、砌體結構GB50203(主體結構分部)、混凝土結構GB50204(主體結構分部)、鋼結構GB50205(主體結構分部)、木結構GB50206(主體結構分部)、屋面工程GB50207(屋面分部)、地下防水GB50208(地基與基礎分部)、建築地面GB50209(建築裝飾裝修分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GB50210(建築裝飾裝修分部)、建築給排水及采暖GB50242(建築給排水及采暖分部)、通風與空調GB50243(通風與空調分部)、建築電氣GB50303(建築電氣分部)、智能建築GB50339(智能建築分部)、建築節能GB 50411(建築節能分部)、電梯工程GB50310(電梯分部)。 GB50300附錄D 表D.0.1-1 和表D.0.1-2 的使用方法: 對于一般項目正常檢驗一次抽樣,假設樣本容量為20,在20 個試樣中被判為不合格的試樣數≤5 時,該檢測批可判定為合格;當20 個試樣中被判為不合格試樣≥6 時,則該檢測批可判定為不合格。對于一般項目正常檢驗二次抽樣,假設樣本容量為20,當20 個試樣中有被判為不合格的試樣數≤3時,該檢測批可判定為合格;被判為不合格試樣數≥6時,該檢測批可判定為不合格;當被判為不合格的試樣數為4 或5 個時,應進行第二次抽樣,樣本容量也為20 個,兩次抽樣的樣本容量為40,當兩次不合格試樣之和≤9 時,該檢測批可判定為合格,當兩次不合格試樣之和≥10 時,該檢測批可判定為不合格。 表D.0.1-1 和表D.0.1-2 給出的樣本容量不連續,對合格判定數和不合格判定數有時需要進行取整處理。例如樣本容量為15,按表D.0.1-1 内插,得出 的合格判定數為3.571,不合格判定數為4.571,取整可得合格判定數為4,不合格判定數為5。 好了,今天就到這裡了,明天明天我們再一口氣講透讓人頭疼的的計量抽樣和檢驗批劃分更詳細的内容。 說了這麼多,一口氣我可沒喘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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