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冊常見的都是中文、英文和圖形,那麼數字可以注冊商标嗎?我國《商标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别開的标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标志、顔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标申請注冊”。下面就由北京卓一慧衆知産為大家介紹一下。
由此可見,從商标的構成元素來看,數字是可以用來申請注冊商标的。
那麼在注冊數字商标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不能過于簡單,雖然單純的數字商标十分容易記憶,但它顯著特征較弱,是很難注冊下來的。我國《商标法》第九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标,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别,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從整體上理解本條規定,商标的顯著性不僅包含可識别性,還包含與其他商标的區别性,即商标區分商品來源的顯著性。因此在注冊數字商标時,建議将數字做個變體或者賦予數字具體的含義或者具有特殊的意義,這樣成功的幾率會很高。
2、不要申請太長的數字,如果一串數字,長得好像電話号碼一般,不便于記憶,就很難說這種商标是便于消費者識别的,商标局亦不會鼓勵這種不便于消費者識别的标志當做商标,就可能就是駁回。
3、年份的數字,如果是代表年份的數字還是不要注冊了,這樣容易誤導消費者,而且也可能直接就在審查的時候被駁回了,畢竟之前也有不少這樣的商标被駁回。
比如:泸州老窖1573,相信大家對這個産品品牌并不陌生,泸州老窖公司用的就是用數字“1573”在第33類(白酒)類别上申請了第11096478号商标。該商标目前是已注冊狀态,但在實際申請過程中,經過了駁回複審、一審判決、高院最終裁決等層層審理和上訴後,泸州老窖公司才最終拿下該商标。
4、不要注冊表示特殊曆史事件的數字,比如說“918”、“七七”“五四”等,将其作為商标注冊和使用有可能會被認定為容易産生不良影響,又如“911”之類的商标,也極可能會被認定為“有不良影響”。
5、不要申請某些特定的數字,一定要記住,不要使用“110”“114”“120”等數字申請商标注冊,商标局一般不會接受其作為“商業标志”使用,亦不太可能給予某一家企業壟斷專用(注冊)。這種類型的商标有可能會被認定有“不良影響”,違反了《商标法》第十條一款(八)項的規定。
友情提醒:複制、模仿、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商标是不行的,這樣不僅會對公衆産生一個誤導,而且還會使得原商标注冊人的利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是嚴禁注冊并且禁止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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