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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說法》普法特輯第62期
主持人:親愛的聽衆朋友們,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志鋒,歡迎收聽《檢察官說法》民法典普法特輯。今天來到直播室的嘉賓是來自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王玥,王玥,您好!
王 玥:主持人好,各位聽衆朋友們大家好。
主持人: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但是近年來,工廠排污、砍伐森林、廢氣排放等污染行為頻發,《民法典》直面難題,在侵權責任編第七章規定了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責任,明确了生态修複的責任承擔方式,同時規定了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态行為的懲罰性賠償。今天,檢察官說法就和您來說說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責任。首先我們應該明确污染環境、破壞生态緻損要負什麼責任?
王 玥:建設生态文明,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我國民法典在總則中确立了“綠色原則”,在各分編對生态環境保護問題作了具體規定,其中侵權責任編設立了“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責任”綠色專章,從四個方面對生态環境保護問題進行了制度安排。首先,對侵害生态環境的加害行為進行了明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明确規定“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态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使得民事法律制度對破壞生态環境的救濟範疇,由原來的“污染環境行為”擴展為現在的“污染環境行為”和“破壞生态行為”,擴大了民法對環境侵權的救濟範圍,進而強化了對生态環境的保護力度。
主持人: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态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那如果有兩個以上侵權人的,責任大小該如何确定?
王 玥:這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條有規定,兩個以上侵權人污染環境、破壞生态的,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濃度、排放量,破壞生态的方式、範圍、程度,以及行為對損害後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本條來自于《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七條,并對其進行了補充完善。首先,增加了“破壞生态”,明确了該條對破壞生态侵權責任的适用;其次,在确定承擔責任大小的考慮因素中增加了污染物的“濃度”“破壞生态的方式、範圍、程度”“行為對損害後果所起的作用”,規定得更加全面細緻。例如,在某鎮政府起訴張某等水污染責任糾紛案中,多名侵權人違法傾倒危險廢物,法院綜合考慮了各主體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排放量、危害性、有無經營許可證,以及對危險廢物的産生、流轉及處置過程中存在的過錯程度等因素,以确定各主體責任。
主持人:明确責任到人後,民法典如何給予侵權人懲罰?
王 玥:最近幾年,經常有一些媒體報道,說很多遊客去旅遊,最後變成了污染環境破壞生态的兇手。這些人的行為不僅非常不道德,損人利己,而且也違反了文物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們國家的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對此也有專門的明文規定。首先,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态的這種行為,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做出懲罰性的賠償,這點規定特别重要,就是除了正常的賠償之外,還有一個懲罰性的賠償;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侵權人違反法律規定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态造成嚴重後果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其次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破壞生态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侵權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主持人:可以為我們舉例說明一下嗎?
王 玥:那我們來講講全國首例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新設法律規範)污染環境懲罰性賠償條款的案件。2018年3月3日至同年7月31日期間,被告單位海藍公司生産部經理吳某民将公司生産的硫酸鈉廢液交由沒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吳某良處理,吳某良又雇請李某賢将30車共1124噸硫酸鈉廢液運輸到山上傾倒,造成了周邊環境和地表水受到污染,妨礙了當地1000餘名群衆飲用水。經鑒定,受污染地塊的生态環境修複總費用為人民币200萬餘元,環境功能性損失費用共計人民币5萬餘元,并産生檢測鑒定費9萬餘元。受污染地采取合理預防、處置措施産生的應急處置費用5萬餘元。法院認為,被告海藍公司生産部經理吳某民非法處理公司生産的硫酸鈉廢液,其行為應認定為職務行為。被告海藍公司應當為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導緻的生态環境損害承擔侵權責任,遂做出上述判決。
主持人:對于這種造成生态損害能夠修複的,侵權人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内進行修複,這個是法定責任。這個時候有人要問了,如果不肯修複怎麼辦?
王 玥: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态環境損害,生态環境能夠修複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擔修複責任。侵權人在期限内未修複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進行修複,所需費用由侵權人負擔。也就是說如果侵權人不修複的話,有關部門和組織就會自行修複或者找專家來修複,那麼到時候的費用還是由侵權人自己來承擔,像剛剛說到的案例一樣要支付修複費用了。
主持人:剛才赤坎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王玥向我們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責任的相關規定,這樣的制度設計,對促進生态環境的保護和發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價值。今天的《檢察官說法》就先聊到這裡,我們下一期節目将繼續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進行講解。再次感謝王玥,我們下期節目再見。
王 玥:主持人再見,聽衆朋友們再見。
《檢察官說法》節目
播出時間
FM102.1湛江交通音樂廣播
每周一、三
傍晚17:45-18:00分首播
每周二、四
早晨08:45-09:00分重播
本節目由
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檢察院
特約播出
來源:fm102.1湛江交通音樂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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