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廣東省“取消限遷”政策遲遲不見落地之際,上周迎來一記晴天霹靂:廣東省環保廳廳長魯修祿公開表示,從今年7月起,廣東珠三角及粵東西北均要對新車上牌或舊車遷入執行國五排放标準。魯修祿更指出,現行廣東的限遷規定與國務院辦公廳的《意見》“并無沖突”。對此,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及廣州市汽車服務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均表示,省環保廳的表态令人失望。雖然,此舉說明了廣東省内各地想在5月底執行國務院建議的取消限遷已經不可能。但接下來,如果二手車行業繼續向其它職能部門提出相關訴求,并将訴求渠道多元化,依然存在改變現行規定的可能。
省環保廳廳長:
7月起執行國五排放标準
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幹意見》,該意見要求各地政府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但指出,國家明确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長三角、珠三角及京津冀地區除外。同時,根據規定,凡是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标準,在環保定期檢驗有效期和年檢有效期内的二手車,均可辦理遷入手續。已經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然而,廣東省環保廳廳長魯修祿上周在一個公開場合表态:從今年7月起,廣東珠三角及粵東西北均要對新車上牌或舊車遷入執行國五排放标準。魯修祿還指出,廣東“限遷令”的效力更高,符合國務院發文精神,現行廣東的限遷規定與國務院辦公廳的《意見》“并無沖突”。同時,魯修祿表示,限遷隻是跨市域省域一個遷入的限制,廣東隻有遷入限制,市内流通并不受影響。而現行限遷規定,能夠符合國務院環保和安全的精神。《廣東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是地區省級人大的立法,效力要高于國務院相關文件。所以,廣東還是會按照自己的規定辦。
省流通協會、市服務業協會:
尚有轉機
省環保廳領導的公開表态,頓時讓汽車行業及民衆一片嘩然。對此,南都記者采訪了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及廣州市汽車服務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他們均表示,這并未意味着廣東省“取消限遷”完全沒戲。
廣州市汽車服務業協會秘書長郭俊榮認為,省環保廳領導的言論,說明了廣東省非珠三角地區在5月底執行國務院取消限遷的政策,已經不可能。在國務院辦公廳的《意見》公布後,行業就一直擔心,細則落地會受阻。這主要是法例出台先後以及上下約束力存在的矛盾。由于國務院辦公廳的《意 見》隻是框架性文件,并非立法指引,加上當時《意見》公布雖然明确了執行時間及區域,卻也留下了一個小尾巴———由各地方政府負責執行,這就提供了一個可供彈性操作的空間。地方政府可以高舉“環保”的旗幟,認為取消限遷不符合地方實際情況為由,維持現有的限遷規定。
而環保廳現在就利用“限遷”已經通過人大立法,具有法律效力來說事。廣東在20 10年實施的《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在本省申請機動車跨地級以上市遷入的或者申請機動車由省外遷入本省的,所交驗的機動車應當符合遷入地當前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标準。省環保廳去年印發的《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廣東省提前執行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的通告》,其中規定,珠三角地區要在2015年3月1日,非珠三角地區的粵東西北要在20 15年7月1日前,對新車執行國五排放标準(後又發文前者推遲到2015年底,後者推遲到2016年6月30日)。
不過,郭俊榮表示,現在也并非完全沒有轉機。隻要行業繼續向其它職能部門提出相關訴求,并将訴求渠道多元化,依然存在改變現行規定的可能。希望一方面能夠通過各方努力,與省政府辦公廳及商務廳有效協調,另一方面國務院辦公廳能夠繼續跟進細則執行的具體情況,特别是沒有執行的地方政府,通過與環保總局進行溝通,向地方環保部門施壓。
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會長嚴斐則認為,廣東省政府是委托省商務廳作具體方案落實此事。因此,省環保廳領導的發言,還不能代表最終決定。同時,她表示,在廣東省“取消限遷”問題上,省政府其它職能部門,大多采取了比較開明的态度。
采寫:南都記者梁羅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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