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體能訓練,以協調靈敏為主。其基本包括平衡能力、速度、柔韌、靈敏和協調等。
第一:這些能力要素都與身體的調節和控制能力密切相關,他們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神經系統的靈活性和協調的功能。
第二:由于兒童身心發展水平的局限性,應全面的培養,不應該過分的強調某些能力的培養,也不應該忽視某些能力的培養。
第三:由于兒童的心肺功能發育,不是很成熟,所以力量素質和耐力素質上需謹慎。不是不可以練,要嚴格控制好負荷。協調靈敏素質和力量素質耐力素質,這三類身體素質,各自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反映的是不同的功能類型。
綜上所述,兒童可以将平衡能力速度,柔韌性,靈敏性和協調能力這幾種基本的在功能特征上具有較多相似的身體素質,歸為一類統稱為調整素質。
1.平衡能力。抵抗破壞平衡的外力,以保持全身處于穩定狀态的能力。
2.速度,是指人體進行快速運動的一種能力。
3.柔韌性是指人體活動時關節,肌肉,肌腱和韌帶的活動範圍,或伸展能力。
4.靈敏性是指在複雜的條件下,對刺激做出快速準确的反應,靈活控制身體和随機應變的能力。
5.協調能力,是指在進行身體運動的過程中調整與綜合身體各部位的動作,是指和諧而統一的能力。
在兒童調整素質的培養上,應通過各種适合于兒童的身體運動,使兒童身體的平衡能力,速度,柔韌性,靈敏性及協調能力都得到全面綜合和協調的提高與發展,避免過分強調某些身體素質的培養或忽視某些身體素質的發展,注意在其中培養綜合的協調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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