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法~
“站着借錢跪着讨債”已是常态
要不是被逼無奈,誰又願意
耗錢耗時耗力、撕破臉皮對簿公堂?
也經常有朋友追問:
除了打官司就沒别的辦法追債了嗎?
今天小法就整理了8️⃣種
不打官司追債成功率也相當高的辦法
真不妨一試
快速回憶下,在讨債過程中
是否曾和欠款人達成過和解或調解協議
如果有,可以要求對方同去法院
進行司法确認
司法确認書和生效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對方不按協議還錢
可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
即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内容,并載明
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
通俗來說就是
如果你的債權已經進行過公證
一旦對方不還錢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這裡還有幾點需要注意:
1️⃣公證債權文書後再提起訴訟的
法院一般會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
因為公證後的債權文書本身
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執行依據
不需要再通過打官司獲得判決書
2️⃣公證債權文書确有錯誤的
如:沒有給付内容、未載明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
公證員在辦理公證時存在受賄、舞弊行為···
法院都有可能裁定“不予執行”
追款案件,如果條件允許
最好都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就是在法院判決之前先行查封債務人的資産
不僅可以避免對方轉移資産、逃避債務
同時也可以向對方施加壓力
敦促其盡快還款解決糾紛
民事訴訟法規定了督促程序
債權債務關系明确且沒有其它債務糾紛
債權人可以不起訴而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院向債務人發出督促還債的支付令後
如果15天内對方既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
那麼你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當債務人償債能力較弱時
可以要求欠款人提供擔保
包括:他人保證、抵押不動産、質押動産等
要注意的是,特定物設定抵(質)押
一定要履行登記手續,否則無效
以房産或土地使用權、車輛抵押,分别在房産、土地管理部門、公安車管部門登記;
以股權質押,要做工商登記并記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上;
以商标、專利、著作權中的财産權質押,分别到商标局、專利局、版權局登記。
盡可能詳細地了解欠款人的資産狀況
必要時可通過資産變現、抵償
等方式清償債務
摸清、排查的方式手段可參考↓↓↓
上門清收,要記清債務人的車牌号碼、辦公地址、職工宿舍的門牌号碼;
到車管、國土、房産部門核實債務人車輛、房産的産權及抵押情況;
到工商局查詢債務人開辦的企業,等等。
及時查閱債務人的工商登記檔案
從股東出資、公司設立、注銷等多個角度
争取由沒有出資或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股東
濫用法人獨立地位的母公司或實際控制人等
來為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增強債務清償能力
律師函作為一種專業法律文書
雖然其本身并不具有強制效力
但能對收到律師函的人起到威懾作用
因為它意味着事情已經上升到法律層面
再不還錢距離打官司已經不遠了
起到先禮後兵的作用
另外,律師函還可以有效地中斷訴訟時效
八種不用打官司但有理有據的讨債方法
貫穿借錢的各個環節
如果大家都能非常嚴謹地做到
那追回欠款指日可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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