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放棄其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十條規定,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