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企業商業模式有效運作所需的合作夥伴網絡。可使商業模式優化和發揮規模經濟效應,降低風險和不确定性因素,從而獲取特定資源。
1.連鎖企業合作夥伴關系類别
通常,企業會基于多種原因選擇不同的合作夥伴,打造不同的合作關系,但是歸納起來,企業的合作夥伴關系有四類:
非競争合作夥伴關系:合作企業之間不存在産品上服務業務上的任何競争,是一種最為純粹的資源及優勢互補性的合作夥伴關系。
競争合作夥伴關系:作為競争對手的企業間也可以以降低不确定性為特征的競争環境的風險在某一領域形成戰略聯盟而在另一領域展開競争的合作夥伴關系。
合資關系:一般是由兩家或更多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分别擁有部分股權,并共同分享利潤、支出、風險、及對該公司的控制權。
上下遊關系:供應商、制造商、銷售商等企業在供應鍊上、下遊的合作及資源整合,意味着新産品/新技術的合作開發,實時數據、信息的交換,市場機會的共享和風險的共擔。
2.合作夥伴選擇動機
下面所叙述的三種動機有助于創建合作夥伴關系
u優化商業模式和運作規模經濟:夥伴關系或購買方—供應商關系的最基本形式,是設計用來優化資源和業務配置。公司擁有所有資源或自己執行每項業務活動是不合邏輯的。優化的夥伴關系和規模經濟的夥伴關系通常會降低成本,而且往往涉及外包或基礎設施共享。
u降低風險和不确定性:夥伴關系可以幫助減少以不确定性為特征的競争環境風險。競争對手在某一領域形成了戰略聯盟而在另一領域展開競争的現象則很常見。
u獲取特定資源和業務:很少有企業擁有所有的資源或執行所有起商業模式所要求的業務活動。相反,它們依靠其他企業提供特定資源或執行某些活動來擴展自身能力。這種夥伴關系可以根據需要,主動地獲取知識、許可或接觸客戶。
案例:海瀾之家成功運作合作夥伴協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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