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後,對交通違法行為扣分處罰進行了調整。在新交規的修改細則中,除了對部分違法行為降低了扣分要求,扣分規則也從原來的12分、6分、3分、2分、1分調整為了12分、9分、6分、3分、1分,并增加了扣9分,删減了扣2分。
下面給大家整理了新規後關于扣分的題目,希望能幫助大家快速記憶,順利通過考試。
調整為不計分的駕駛行為
1.未放置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的
2.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3.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
4.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的
記1分的違法行為
1.校車、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在普通路上超速10%-20%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3.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線指示的
5.載貨長寬高違規
6.載貨超重未達30%
7.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8.擅自改造貨車上路
9.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10.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記3分的違法行為
1.(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内的)客車超載20%-50%
2.(校車、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普通道路上超速20%-50%
3.高速路、快速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4.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7.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8.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
9.貨車超載30%-50%,或違規載客
10.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号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11.故障、事故停車,不按規定用燈光或設警告标志
12.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
13.校車上路前,未進行安全檢查,或駕駛有安全隐患的校車上路
14.連續開貨車超4小時未休息或休息少于20分鐘
15.高速路低于規定最低時速
記6分的違法行為
1.校車、公路客車、旅遊客車超載未達20%,或7座以上客車超載20%-50%,或其他客車超載50%-100%
2.校車、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在高速路、快速路超速未達20%,或在普通道路上超速20%-50%
3.(校車、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路、快速路超速20%-50%,或在普通道路超速50%以上
4.貨車超載50%以上
5.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未懸挂警示标志
6.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号燈指示通行的
7.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8.造成緻人輕微傷或者财産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9.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記9分的違法行為
1.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50%以上未達到100%的
2.校車、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物品運輸車在普通道路超速50%以上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4.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5.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6.駕駛未懸挂機動車号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号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7.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記12分的違法行為
1.造成緻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10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6.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号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号牌、行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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