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至2021年8月期間
公司人事經理陳亞妹利用職務便利
将包括其丈夫陸小東(另案處理)在内的
5人信息錄入員工工資表
騙取公司錢款60餘萬元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
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對其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判處陳亞妹有期徒刑
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并處罰金人民币5萬元
聊天截圖。青浦檢察院供圖(下同)
1987年出生的陳亞妹在上海一保安服務公司内任職人事管理崗。2018年,她發現公司人事工作存在漏洞:财務總是根據她所制作的工資表來發放員工工資,并沒有第二人來審核她制作的表格是否有誤。陳亞妹想到借此漏洞謀取私利。
陳亞妹的丈夫學曆較低,在一酒店内做内保,薪資水平不高。2018年11月,陳亞妹嘗試将陸小東的名字、銀行卡号加入公司内一份項目成員表。她特意将陸小東名字放在最後,心想:“如果被發現,就說是不小心,應該能蒙混過關。”到了下個月,一筆5000多元的工資果然打到陸小東卡上。陸小東疑惑地問妻子:“今天怎麼有筆錢進卡?”陳亞妹欺騙丈夫:“我是為了避稅,把自己一半工資打到你的卡上。”陸小東信以為真,陳亞妹讓丈夫将這筆錢留着補貼家用,此後她開始肆無忌憚将丈夫名字明目張膽地加在工資表格中,從未被發現。
到2019年12月,陸小東已經平安無事持續吃空饷一年,陳亞妹的膽子更大了,多拿一份工資已經不能滿足她。她聯系了自己的親妹妹陳雅欣,為了将錢财全部占為己有,她騙陳雅欣隻是想借用一張銀行卡,陳雅欣沒有懷疑,将卡号、密碼全部交給自己的姐姐。
2021年3月,陳亞妹故伎重施,向表弟張俊要來一張銀行卡加入公司員工名單,此時她甚至想着:“要不給老公‘漲點工資’吧。”于是從當月起,打到陸小東賬戶上的工資漲到近7000,陸小東終于察覺有異,陳亞妹幹脆“坦誠相告”,陸小東見有利可圖,便與妻子沆瀣一氣。
陳亞妹還在繼續尋找新的卡号,她聯系上自己的前同事丹丹與遊戲好友小蔡。對丹丹她承諾每次使用銀行卡後轉給她200元手續費,丹丹欣然允諾。對小蔡,陳亞妹慌稱自己是95年的“小妹妹”,“因臨時需要用一張他人的卡”,請求小蔡幫自己這個忙。小蔡架不住她的請求便同意了。就這樣,陳亞妹先後用5人銀行卡僞造“隐形的員工”,截至2021年8月,共計侵占公司财産60餘萬元。
2021年8月,公司在盤賬中終于發現賬目不對,于是報警。經警方調查,陳亞妹在單位擔任人事經理期間利用負責制作工資表的職務便利,先後利用丈夫陸小東等5人身份及銀行賬戶信息,通過虛列員工名單的方式騙取被害單位支付的工資報酬,檢察機關遂對陳亞妹提起公訴。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
檢察官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将本單位财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在擔任離薪資、财務較近的職務時,人的欲望确實會被放大。但見錢眼開、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犯罪不但最後會竹籃打水一場空,還要面臨法律的制裁和牢獄之災。因此切記,要戰勝欲望,提高自身法律意識。而企業也應當加強财務管理措施,加大審核力度、完善審核環節,避免出現此類漏洞。
(文中均為化名)
新民晚報
記者:潘高峰
通訊員:王擅文
來源: 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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