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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名模呂燕素顔照

品牌 更新时间:2024-07-08 23:54:26

國際名模呂燕素顔照(名模呂燕指影兒時尚)1

在設計界,“抄襲”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詞。尤其是在服裝行業,由于一般的實用服裝設計很難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作品而得到保護。針對于“服飾創意”的維權,在全球範圍都成為一個難題。

獨立設計師指控大企業,誰在抄襲卻成“羅生門”

近段時間,有關獨立設計師品牌“被抄襲”、“網上維權”的聲音此起彼伏。3月,知名模特呂燕在微博上指出影兒時尚旗下品牌抄襲自己的設計師品牌COMME MOI。據呂燕方面公開的律師函顯示,影兒時尚集團旗下涵蓋“Song of Song歌中歌”、“YINER音兒”、“INSUN恩裳”、“OBBLIGATO奧麗嘉朵”等多個品牌的多款服飾,都與COMME MOI的設計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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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呂燕在微博上指出影兒時尚旗下INSUN恩裳等品牌抄襲自己的設計師品牌COMME MOI。圖片來源/COMME MOI供圖

影兒時尚緊接着發布聲明否認了這一說法,還在5月7日表示,由于呂燕言論對集團形象造成極大傷害,已正式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訟,以诋毀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不正當競争為由,起訴呂燕及其所有的上海是你商貿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

據呂燕透露,截至記者發稿前,尚未收到過有關此起訴訟的相關法律文件或是周知函件。除影兒時尚之外,呂燕在5月底也向“歐時力”品牌的運營者赫基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與廣州尚岑服飾有限公司發了律師函,因她發現“被影兒時尚抄襲”的一款連體褲,在歐時力品牌近來的推薦單品中,也能找到高度相似的款式。

據悉,COMME MOI由呂燕于2013年創立,主要面向25歲至35歲的都市女性消費者。呂燕表示,影兒時尚作為一個規模百倍于她品牌的大企業,不第一時間進行自查,而是以“潑髒水”的方式去诋毀設計師,就是看準了年輕設計師群體缺乏此類事件的應對能力、實力與時間。

随後,記者緻電影兒時尚詢問訴訟的相關進展,但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其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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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設計師潮牌ROARINGWILD指出海瀾之家旗下快時尚品牌黑鲸HLAJEANS的2019年新款與ROARINGWILD的2018年款高度相似。圖片來源/Roaringwild微信公衆号截圖

無獨有偶,近期還有另一起“抄襲事件”也發生在設計師品牌與“大企業”之間,引發了較高的行業、輿論關注。5月8日,深圳設計師潮牌Roaringwild微信公衆号發文《抄襲是門藝術,海瀾之家使人嫉妒》,指出海瀾之家旗下快時尚品牌黑鲸HLAJEANS的2019年新款與Roaringwild的2018年款高度相似。

截至目前,海瀾之家對此起“抄襲”指控的态度也是“沉默以對”。在此之前,海瀾之家2019年4月舉辦的股東大會上,就曾有小股東質疑過海瀾之家設計師團隊的能力,當時海瀾之家董事長周建平曾稱:“最高級别的設計師都在海瀾之家,賣得多就說明喜歡我們設計的人多,銷售額可以說明一切”。

仿制容易維權難,或将打擊獨立設計師創意熱情

其實,服裝領域内的“抄襲風”并非國内市場獨有,過去十幾年,較為經典的相關案例就有以Zara、H&M為代表的快時尚品牌,曾與他們“抄襲”、“借鑒”的大牌不斷打官司、辯說法,雙方各有輸赢,到如今也難有絕對定論。而國内最近的“抄襲事件”,則主要聚焦于獨立設計師群體。

曾獲“中國時尚權力榜年度設計師大獎”的ALICIA LEE品牌主理人李坤認為,“獨立設計師品牌現今是在‘大企業’與‘網抄’的夾縫中求生存。”她分析,獨立設計師品牌與“大企業”旗下同類型産品競争,在價格上一向很難占據優勢。而原創設計則是設計師品牌的核心競争力,一旦被大企業“複制”,必然會損失一部分同類型的目标客戶。此外,以淘寶為代表的“廉價低質抄”模式,“成本太低,速度太快”,更是極大打擊了設計師們的創作熱情。

“設計師們想要追究淘寶、京東網紅店進行抄襲獲利,需要先證明自己被抄襲、利益受侵害的事實。”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楊兆全表示,目前參考《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二條與《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電商平台對侵權産品是沒有主動審查義務的。隻有電商平台接到權利人通知(且有初步證據)後未采取措施,電商平台才會承擔連帶責任。但設計師們面對這些“成百上千”的小店,取證、維權幾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在5月23日舉辦的“上海時裝周助力上海時尚産業發展”圓桌論壇上,上海時裝周組委會副秘書長呂曉磊也指出,如今設計師群體“自我保護的意識相對較差”,尤其是一些獨立設計師對個人設計申請專利和版權的意識并不強,即使申請了也會遭遇時間周期、成本、個人精力等現實問題,造成了現在市場上,有許多設計師花大量時間和心血設計的作品很輕易就被仿制的問題。“最終的結果是會讓設計師失去了他們創意設計的原動力。”呂曉磊呼籲,當下應從政府、行業、法律、職能部門等各個層面,更好地關注規模尚小但快速成長中的優秀品牌和設計師。

被抄襲≠占法理,呼籲建立民間組織道德約束

“一般的實用服裝設計,很難構成著作權意義上的作品,所以也就得不到相應的版權保護。”在談及設計師品牌原創設計服飾的“維權”問題時,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國斌先向新京報記者解析了這一法理上的“潛規則”。“知名品牌或者熱賣服裝樣式的設計若發現被抄襲,可以根據《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五條第二款列出的情形(即擅自使用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主張有一定影響的商品裝潢的權利。”

國際名模呂燕素顔照(名模呂燕指影兒時尚)5

創意制圖 新京報記者 王遠征

楊兆全也指出,“服裝創意”被抄襲後的維權,在法律适用上“天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衣服的制作并非完全是将設計圖從平面到立體的複制,即使設計圖具有獨創性、藝術性,其制作完成的成衣也不必然成為實用藝術品(需要一定的美學價值),那就難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若參照《反不正當競争法》和《侵權法》,被侵權人除了要證明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因果關系外,還需要證明自己受到的損失。

但在實際訴訟中,這部分的損失是難以取證的,侵權人不會主動提供其在侵權過程中所獲利益的證據。“有時,設計師們也會選擇制造一定的輿論壓力給侵權人,但這種壓力效果具體如何很值得考量,也有一定的風險”。楊兆全認為,年輕設計師們目前最需要的還是健全自己的法律知識,發現“被抄襲”後可第一時間到公證處公證。

在呂燕看來,當下大企業之所以敢“有恃無恐地剽竊設計師們的創意成果”,原因就在于目前知識産權對于創意産品的保障十分有限。“目前大多數情況下,相關法規隻能對設計師的名字或是品牌标志進行一定的保護,對具體産品的形象、創意卻并沒有固定的、可追溯的知識産權。服裝設計雖可申請外觀專利,但對大多數設計師來講,每個系列、每件衣服都去做認證成本極高——每件認證成本大約幾千元,耗時則約需6到12個月。”呂燕認為,除了依靠法律、法規的追責,更需要在社會和行業協會層面對抄襲者進行一定的行業道德約束。

設計師聲音

呂燕:我不是在炒作,聲讨抄襲也不是“找麻煩”

新京報:最近,有一些質疑聲音,認為你維權是為了“炒作和蹭熱度”?

呂燕:這種說法有點搞笑。因為熟悉我和COMME MOI這一品牌的人都知道,在業内我們是不缺口碑與曝光的。目前,我們所有的溝通都是直接而透明的。在最早發律師函的時候,也注明了聯系方式,希望他們來找我們道個歉或和解溝通。但他們什麼都沒有做,就直接發聲明,要向我索賠。然後,鋪天蓋地的新聞稿來說我炒作,或者是反說我抄襲。

我覺得官司輸赢并不重要,并且還想謝謝他們,因為不是發聲這件事情我都學習不到這麼多法律知識。而且,我現在堅持将官司打下去的另一個動力,就是希望能讓更多的年輕設計師們看到,希望通過我的案例以及媒體的曝光,能讓更多的設計師們敢于站出來,與抄襲“戰鬥”。

新京報:你認為“抄襲”會給行業帶來哪些危害?

呂燕:首先,肯定是這個行業原創能力的扼殺。時下年輕人本來創業就不容易,辛辛苦苦做出來的東西,被投機的人抄襲後賺取利潤,使得他們生存下去都艱難,長久下去,必會令人心寒。這種情況并非沒有發生過,像是此前音樂行業因為産權保護的缺失,就曾出現過一段“至暗時刻”。服裝設計行業,着實不該重蹈覆轍。

服裝行業發展至今,做快、做量都不是問題,稀缺的恰恰是有競争力的品牌。服裝行業品牌的核心競争力永遠是設計,而未來則需押注在這些年輕一代的設計師身上,不充分保障他們的創意,行業未來發展的基石就很難穩固。但辯證地來看,客觀環境和條件的限制,也令設計師們開始意識到要保護自己。而像我遭遇的這樣較為極端的事件及輿論發酵,也令大家都開始尊重知識産權,保護知識産權。

新京報:獨立設計師品牌時下“維權難”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呂燕:獨立設計師品牌雖然創意創新能力很強,但在行業裡,因為客戶定位小衆,規模相對較小,在話語權方面與大企業甚至“網紅品牌”相比,都不具優勢。另外,目前針對服飾創意進行保障的法律、法規在時間和流程上,都與這個行業的市場規律不大匹配。譬如“外觀認證”的流程一般都需要6到12個月,而在服裝市場上,半年之間,潮流早已瞬息萬變。

新京報:對此你有哪些新的實踐與心得?

呂燕:首先,設計師群體需自我檢讨。自诩藝術工作者的我們,時常會忽略“産權保護”。但在一個成熟的商業環境裡,設計師們也需讓自己的公司更加規劃化、法制化——可能程序繁瑣,但設計師們不要嫌麻煩,總要邁出保護自己這一步。

另外,設計師群體也應該“走出門”,與行業人士加強溝通與探讨,思考解決途徑。最近,我和不少設計師以及一些行業領導溝通過,獨立設計師群體當下聲讨抄襲絕對不是在“找麻煩”,而是希望未來的行業生态能夠更加健康、有序。而“抄襲”盛行的市場環境下,亟待一個有中立背景的第三方機構出面來肅清、規範。

律師說法

主動申請外觀專利,存證環節至關重要

新京報:在服裝行業領域,如何界定抄襲?

楊兆全:抄襲,指竊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當做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内容的行為。目前中國有以下法律可以适用:從知識産權角度,有《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标法》;從經濟法角度,有《反不正當競争法》;從民事侵權角度,有《侵權責任法》。

新京報:過往國内外是否有成功的抄襲維權案例?

楊兆全:這樣的案例有很多,比如OTB(Diesel)告Inditex(Zara)設計侵權案。Diesel設計的服裝在歐盟獲得認證,Zara的抄襲行為被米蘭法院判定侵權,要求Inditex集團立即召回侵權産品、停止銷售,并為每件産品支付235美元的賠償金。

再比如,廣東大哥大集團有限公司與三六一度(中國)有限公司知識産權案件。後者将大哥大公司為“亞沙會”設計的正裝、禮服圖片放在官網上。法院認為,三六一度公司做法可能造成公衆的混淆,降低大哥大公司試圖利用贊助“亞沙會”等體育賽事來提升企業知名度以及提高商品銷售數額等商業目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三六一度公司删除其網站、微博涉案内容,并向大哥大公司賠償經濟損失費30萬元。

新京報:在設計師品牌應對抄襲的态度與措施上,有哪些建議?

楊兆全:首先,建議設計師品牌注冊自己的商标,尤其是以品牌商标作為服裝标志的品牌,要做好商标獨特性的維護工作,同時,要積極應對别人抄襲假冒自身商标的行為。其次,如果設計的服裝符合外觀專利,也可以向專利局或者快審委員會申請外觀專利,保護自身權益。需要提醒的是,無論何時,要維護自己的權利,留存證據很重要,必要時可去公證處公證。

新京報記者 周紅豔 圖片 創意制圖、COMME MOI供圖、Roaringwild微信公衆号截圖 編輯 曲亭亦 李铮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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