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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未買保險出交通事故緻人死亡

汽車 更新时间:2024-12-26 01:24:46

支付了71萬元,廣元的鄧先生在成都雙流區捷和二手車店購買了一輛奔馳車。不過,上商業保險的時候,他被保險公司拒絕并獲知:該車在2017年發生過事故,被定為全損車輛。

不過二手車行稱,此前他們對于這輛車的“全損”情節并不知情。而車行保證的“無事故”系指無重大事故,即發動機、大梁、ABC柱、波箱無泡水和火燒。“收這輛奔馳車時我們隻了解,車前面有過刮碰,不算重大事故。”至于如何判斷車輛是否有重大事故,她表示,主要依靠車行内評估師的檢測,輔助以其他方式的查詢。

雙方多次協商退車、賠償未果,12日在雙流臨港市場監督管理所組織的協商中,鄧先生提出走司法途徑,車行也表示“尊重他的決定”。

車子未買保險出交通事故緻人死亡(廣元男子花71萬成都買二手奔馳)1

鄧先生站在車旁,展示購車協議

疑問:71萬全款買二手奔馳車 投車險時發現系“全損車”

3月21日,廣元的鄧先生來到成都雙流區的捷和二手車成都店,準備買一輛二手車。現場他看中了一輛奔馳GL350,一番讨價還價後,鄧先生支付了71萬元的車款。

“付了錢,我就準備上保險。”鄧先生告訴記者,保險公司告知他,車的商業險上不了。“當時還以為是原車主的問題,我就先把交強險交了。”3月底,他把車開回了廣元上戶。再去太平洋保險買車險時,他現場看到業務電腦的彈窗:“E類客戶導緻拒保。”他拜托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做了進一步查詢。

鄧先生向記者展示了查詢到的系統資料,數據顯示該車2017年曾有過一次事故理賠,賠償金額為153250元,事故中該車全責,之後被定為全損車輛。鄧先生還輾轉找到了事故現場的照片。照片裡,這輛奔馳車還懸挂着此前的重慶牌照,車輛停在路面上,左右大燈附近破損。

他心裡愈加惱火:花71萬元買了一輛事故車?鄧先生告訴記者,買車的時候,自己曾問過業務人員是否事故車,“業務人員說二手車難免有一些擦挂補漆,但是沒有提‘全損’的事。”

車子未買保險出交通事故緻人死亡(廣元男子花71萬成都買二手奔馳)2

鄧先生與捷和二手車成都店的購車協議

車子未買保險出交通事故緻人死亡(廣元男子花71萬成都買二手奔馳)3

保險公司系統中查詢到的東車輛“全損車”以及賠付信息

二手車行:“全損”細節并不知情

4月12日下午,記者來到捷和二手車成都店,銷售大廳内的展闆上寫着:“無事故、準新車、合理價”的字樣。提及鄧先生的遭遇,捷和二手車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輛奔馳車是從同行那裡收的,“收車時我們隻了解,這輛車前面有過刮碰,不算重大事故。”

工作人員解釋稱,她們向客戶承諾的“無事故”是車輛無重大事故,即發動機、大梁、ABC柱、波箱無泡水、火燒。至于如何判斷車輛是否有重大事故,她表示,主要依靠車行内評估師的檢測,輔助以其他方式的查詢。她也向記者演示了接待客戶的一般流程:“顧客若詢問是否事故車,我們會告知無重大事故,不過二手車一般都會有小瑕疵。”

得知鄧先生的遭遇後,她們多次電話咨詢了保險公司,“才知道車在2017年确實發生過事故,但之前我們并不知情。”她表示,車行了解到的情況是,“事故後車換了前保險杠、大燈、兩個前輪,葉子闆有局部修複,機頭蓋子也做了調校。”不過那次事故保險公司隻賠付了15萬餘元,“沒有全額賠,我們也不清楚為什麼被定成全損車。”

車子未買保險出交通事故緻人死亡(廣元男子花71萬成都買二手奔馳)4

鄧先生的朋友站在車前方,拿出去年事故照片

原車主:考慮車況後 同意理賠員“全損”提議

“這輛奔馳車2017年僅有一次事故理賠。”12日下午,太平洋保險熱線工作人員通過電話介紹。他表示,那次理賠發生在當年9月,保險公司賠付了15萬餘元,事故後車輛定為全損車。不過工作人員透露,當年車主的車損險保額是68萬元。為何定為全損車後,沒有全額賠付?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聯系當事理賠人員才能知曉。

鄧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一份委托拍賣協議,委托方正是原車主。協議簽訂于去年10月,其中表示,該奔馳車殘值拍賣保留價為534000元。記者輾轉聯系到了原車主陳先生。“我不清楚事故裡車子傷的重不重。”陳先生回憶,事故發生後,他咨詢了周圍的朋友,“我那個車當時跑了9萬多公裡,打聽後二手車也隻能賣70多萬。”他稱,理賠員提出定全損後他同意了,“也是保險公司聯系的拍賣公司。”具體全保金額和拍賣了多少錢,他表示記不清了,“反正我最後從保險公司那裡拿到了68萬的樣子。”

車子未買保險出交通事故緻人死亡(廣元男子花71萬成都買二手奔馳)5

捷和二手車成都店門口

協商無果 準備走司法途徑

事情發生後,鄧先生表示,自己曾聯系捷和二手車,提出車輛自己留下使用,但需賠償15萬元,“這樣的話,我就是以事故車的價格買下。”不過,未獲同意。之後雙方幾次協商,12日中午,雙方再次去到雙流區臨港市場監督管理所。管理所工作人員介紹,到所前雙方基本同意退車,“不過現場鄧先生不同意退車,提出走司法途徑。”

“我們尊重鄧先生的決定。”捷和二手車成都店的一位負責人表示。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彭亮 攝影記者 陶轲

編輯 敬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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