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畢業的時候,學校都會給畢業生發《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些學生拿到這兩張表後不知道有啥用,今天檔案通給大家講講這兩份表的作用! 《就業協議書》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它是由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印發的,再通過學院發放到分院,再由學生進行領取,《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是後期學校辦理報到證的主要依據,也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者之間明确相關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也可以認為是一份簡易合同,所以在簽訂時還是需要考慮清楚了,後期反悔可是涉及賠付違約金的哦。另外,如果和單位協調好同意解約,可以在一定時間内重新向學院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需要注意的是,就業協議書是需要使用原件的,複印無效。 再說說《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這個表格每個畢業生隻有一張,是由學院就業指導中心統一印發。推薦表的主要作用是學校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在校的綜合情況,也是畢業生參加單位雙向選擇、洽談的介紹信,通常面試時可以使用複印件,等真正雙方達成意向時再提交原件材料。 通過上述的講解,相信大家對《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相關方面有了一定的了解,還有其他方面的知識點,歡迎大家留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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