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範議論文的寫作要突出體現議論文的三要素:論點、論據和論證。典範議論文應該論點鮮明、論據充分、論證合理、有嚴密的邏輯性。議論文的論點應該鮮明、準确、概括。論點最好在文章的開頭,用具體的一句話,用判斷句式,将中心論點擺出來。論據,用來證明論點的材料,選用論據要注意典型性、新穎性、表述要精練、簡要。議論文要以理服人,就必須分析說理,把問題展開、論透,也就是要充分論證。論證要合乎邏輯,嚴密有力。為此就要運用恰當的論證方法。
議論文的結構是指文章内部的觀點和材料的組織安排。典範議論文應該結構嚴密,邏輯性強,結構完整,合乎規範模式。議論文的基本結構通常由“引論、本論、結論”三部分組成。要求是開頭必須提出論題或論點,主體部分選用材料分層次地論證論點,結尾歸納總結。本論是文章的主體,是對問題的分析。有以下四種常見結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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