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都知道,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周年,那麼15周年交滿以後,有沒有必要再繼續往下交,實際上,這是很多人都很疑問的一個問題,也有很多人都很關心這個問題,下面我就為大家來詳細的解答,并闡述一下到底有沒有必要再繼續交這個養老保險了!
15周年的繳費年限,僅僅隻是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那麼也就是說,如果你連15周年的養老保險都交不滿的話,就意味着你不具備領取,退休金的一個标準和條件,所以說任何人都要具備這個15年的交費的要求。
那麼我們上面提到15年,隻是一個最低繳費年限也就是說你如果按照這個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去交納養老保險的費用,那麼退休之後也隻能領取到一個最低養老金的待遇!現階段我們國家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最低養老金基本上在700塊錢以上,也就是說大緻可以拿到700塊錢左右的退休金的待遇。
所以說想要拿到更多養老金的待遇,那麼就要在這個15年的繳費基礎上繼續往上交,直到你退休為止,那麼,有些人說了,我交滿了15年還不足退休年齡的話,這種情況完全可以交到自己退休為止,這樣的話隻要你的,參保年限越長,那麼也就意味着,最終,退休後領到的養老金也就越多。
因為我們國家規定,養老金的一個計算條件,就是根據你個人的繳費年限,來決定的!繳費年限越長的個人,那麼退休之後,領到的養老金也就越多,所以說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是成正比關系的。
有些人,在繳納這個養老保險的時候,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她的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還不足15周年,這種情況下,就不能按着正常的法定年齡去辦理退休了,也就是說,這種情況隻能是延遲退休,逐年交費,直到你個人的累計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才能去辦理退休,才能享受這個養老金的待遇。
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就是自己開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比較晚了,也就是說沒有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15年累計養老保險賬戶,所以就造成了退休之前,不能完成累計繳費15年的一個規定。所以就不能正常的辦理退休!
我們講這麼多,實際上這個15年,隻是一個節點而已,也就是說如果交費,人還很年輕,距離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齡,甚至還有20年或者是30年的時間的話,那麼完全,還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因為畢竟你距離退休的時間,過于長遠,所以這幾年的時間這個養老保險的話那麼就意味着你本人,最終,退休後領到很少的養老金待遇,而且再加上本人非常年輕,現在還有繼續工作的意願,那麼隻要是工作所在地工作單位都會替你承擔相應養老保險繳納費用的!
所以說我個人認為,隻要是年輕人!即使自己養老保險已經交滿了15年,那麼根據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齡,來決定!實際上是完全有必要繼續購買這個養老保險的。如果是沒有工作單位的個人,那麼也完全可以,以個人靈活就業的身份去購買這個職工養老保險,直到自己退休,然後再辦理退休,這樣的話就可以拿到退休金,比起參保15年的人,拿到的退休金要多出不少。所以說,雖然你多交了養老保險,但是多交的這部分錢最終受益的還是你本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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