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遲,中國古代著名刑法之一,實際行刑方式就是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除,讓犯人疼痛無比,失血過多而亡。
原本這種刑法的适用對象并不固定,不過從元朝開始,淩遲就被放在了十大重罪中的“謀反叛逆”,以及“不道”等等。
具體意思就是說謀反,殺害家族長輩以及肢解他人、采生折割等罪行,都會被淩遲處死。
僅從行刑方式上來說,淩遲處死,就足夠駭人。可事實上,中國古代曆史中,還有一位愛國名将曾經經曆了遠比淩遲還要痛苦數倍的懲罰——披麻拷。
但即便是面對這樣的刑法,這位愛國名将依舊沒有選擇妥協。他用生命捍衛自己的理想,也讓後人銘記他曾經為祖國做出的貢獻。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
說的就是嶽飛。
嶽飛
早在嶽飛二十歲的時候,他就選擇加入宋軍,征讨金軍。在他的努力奮戰下,宋軍先後收複建康、襄陽六郡以及商州、虢州等地。
隻可惜正當嶽飛北征之路,高歌猛進之時,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桧,卻一心求和,用十二道金牌,逼迫嶽飛返回國都。
後人猜測,當時嶽飛其實也知道自己回到國都以後,将會面臨怎樣的結局,可他依舊沒有選擇反抗。
之所以會連續等到十二道“金字牌”發回,也不過是嶽飛在為自己争取更多的時間,好讓宋軍能夠收複更多的河山。
沙場上的敵人沒有讓自己感到恐懼,君王和大臣的謀劃卻讓嶽飛脊背發涼。
在世人眼中,嶽飛讨伐金國,收複國土的行為沒有任何錯誤。隻是宋高宗看來,等你一直這樣打下去,最終逼得金國,選擇放回宋徽宗和宋欽宗兩個皇帝,那自己的皇位豈不是要讓出來。
利益傾軋之下,宋高宗自然會選擇妥協。他知道後人會對自己的決策提出異議,但那有如何,眼前都顧不好,誰還管身後名。
就這樣,金兀術打不過、宋高宗不敢打,兩人一拍即合,秦桧成了接頭人。聯合謀劃之下,嶽飛也成了政治鬥争的犧牲品。縱有萬般不甘,也無法改變既定的事實。
可恥的是,明明已經達成了目的,宋高宗卻希望對嶽飛用刑,逼迫嶽飛承認莫須有的罪名。這樣一來,處死一位愛國名将也變得名正言順。
披麻拷
史料記載,當時宋高宗和秦桧令人經過商議以後,最終決定對嶽飛實施披麻拷的刑法。為什麼說這種刑罰比淩遲還要殘酷數倍,因為披麻拷的行刑方式,比淩遲更加激烈和痛苦。
具體表現為,将魚鳔和生絲熬成熱膠,塗在人身上,等待膠幹以後,活生生的從人身上連皮帶肉地撕下來。
換句話來說,淩遲是刀割,披麻拷則是手撕。刀割尚且能夠控制力道,可手撕卻會傷筋痛骨。然而即便如此,嶽飛仍然沒有妥協。
相比内心中的恨意,肉體上的痛苦算得了什麼?皇帝為了皇位放棄自己的國家,大臣為了權勢禍害自己的國家,可恨自己曾經還一直為這樣的人效力。妥協?永遠也不可能。
隻可惜此時再怎麼反抗也無濟于事,嶽飛注定會死在監獄之中,宋朝也隻能躲在江南苟延殘喘。可誰也沒有想到,宋高宗莫名其妙的憤怒,讓嶽飛等到死刑真正來臨的時候,還遭受了更加惡毒的對待。
除去披麻拷之外,宋高宗還為他準備了拉肋之刑、也有稱錘肋之刑。簡單來說就是用繩索強拉犯人肋骨,或者用重錘猛擊。
總之,無論是哪一種刑法,其慘烈程度都不是後人能夠想象,其中的痛苦也非言語能夠描述萬一。嶽飛讓人了解人性的堅持,可宋高宗卻讓人知道了人心的惡。
果然,在政治鬥争面前,無論軍事才能多麼出衆的将領,最終都隻能成為犧牲品。如果嶽飛當初死在了北征的路上,或許還更容易讓人接受一些。
嶽飛遇害以後,南宋以及後來各個王朝,都對他的一生大加贊賞。隻是這些贊賞與嶽飛的理想相比,不知道他會作何選擇。
淩遲與披麻拷等罪行,本應該用在窮兇極惡的犯人身上,愛國将軍竟然也遭到這樣的處罰。可見刑罰的使用,永遠不會由受害者或“觀衆”決定,上位者們自斷一臂之時,也不知會拿出什麼樣的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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