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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2-04 17:44:22

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  齊桓公(?-前643年10月7日),春秋時代齊國第十五位國君,姜姓,齊氏,名小白齊桓公的兒子、齊襄公的弟弟春秋五霸之首齊襄公和公孫無知相繼死于内亂後,小白與公子糾争位成功,即國君位為齊桓公桓公任管仲為相,推行改革,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齊國逐漸強盛桓公于前679年在甄(今山東鄄城)召集宋、陳等四國諸侯會盟,齊桓公是曆史上第一個充當盟主的諸侯當時中原華夏各諸侯苦于戎狄等部落的攻擊,于是齊桓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北擊山戎,南伐楚國,桓公成為中原霸主,受到周天子賞賜桓公晚年昏庸,信用易牙、豎刁等小人,最終在内亂中餓死,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春秋五霸中最先稱霸的人)1

春秋五霸齊桓公晉文公

  齊桓公(?-前643年10月7日),春秋時代齊國第十五位國君,姜姓,齊氏,名小白。齊桓公的兒子、齊襄公的弟弟。春秋五霸之首。齊襄公和公孫無知相繼死于内亂後,小白與公子糾争位成功,即國君位為齊桓公。桓公任管仲為相,推行改革,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齊國逐漸強盛。桓公于前679年在甄(今山東鄄城)召集宋、陳等四國諸侯會盟,齊桓公是曆史上第一個充當盟主的諸侯。當時中原華夏各諸侯苦于戎狄等部落的攻擊,于是齊桓公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北擊山戎,南伐楚國,桓公成為中原霸主,受到周天子賞賜。桓公晚年昏庸,信用易牙、豎刁等小人,最終在内亂中餓死。

  在位期間執政為國懿仲、高傒、管夷吾、仲孫湫、隰朋。

  齊公姜小白起用管仲進行改革,建立宮廷官制。在相之下,設立大司行、大司田、大司馬、大司理、大谏之官等五官,分别掌管外交、經濟、軍事、刑法、監察等,削弱了世卿的統治權力,增強了君主集權,形成了完整的中央政權機構。并構建地方行政機構,實行國野分治的方法,國都為國,其他地方為野。國中設二十一鄉,其中工商六鄉,士十五鄉。每五家為一軌,軌設軌長。每十軌為一裡,裡設裡司。每四裡為一連,連設連長。每十連為一鄉,鄉設良人。再為臣設三卿,工設三族,商設三鄉,澤設三虞,山設三衡,加強管理。對于野,以三十家為一邑,邑設邑司。十邑為一卒,卒設卒帥。十卒為一鄉,鄉設鄉帥。三鄉為一縣,縣設縣帥。十縣為一屬,屬設大夫。全國共有五屬,設五屬大夫分别治理。并劃分各級官員的職權範圍,屬大夫管刑獄,縣帥管劃分田界,鄉帥管一般政事,要求他們兢兢業業,不許荒廢政事,不然處以刑罰。每年正月,五屬大夫要向桓公彙報述職,桓公根據政績來進行獎懲。

  加上實行軍政合一、兵民合一的的制度。規定士鄉的居民必須服兵役。每家出一人為士卒,每軌為一伍,伍由軌長率領。每裡五十人為一小戎,小戎由裡司率領。每連二百人為卒,卒由連長率領。每鄉兩千人為一旅,旅由兩人率領。五鄉一萬人為一軍,十五鄉共三軍,桓公、國子、高子各率一軍。

  農閑時訓練,有戰事時出征。這樣既提高了士兵戰鬥力,也不必支付養兵的費用。另外,為解決武器不足的問題,規定犯罪可以用兵器贖罪。犯重罪可以用甲和戟贖罪,犯輕罪的可以用盾和戟贖罪,犯小罪可以用金屬贖罪,銅用來鑄兵器,鐵用來鑄農具。訴訟成功則要交一束箭。從此,齊國的兵器也漸漸充足起來。

  亦通過減少稅收,增加人口的生育水平。從而提高齊國的總體人口數量。對商業特别是鹽商加以重稅,以補足稅收的差異。并實行了糧食“平準”的政策,避免富人搶奪窮人的糧食,進一步限制貧富的差距。也間接承認了農民自由買賣糧食的權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并且還保障了私田農的生産利潤。這種經濟政策,亦為經濟層面的國君集權。并在齊國各處設立“女闾”,将戰犯或罪犯的寡婦充于其間,并抽以稅收。這樣的做法導緻了許多秦人,晉人慕名而來到齊國大大的充實了齊國的國庫。

春秋五霸都有誰?

  春秋五霸,“五霸”又作“五伯”,是指東周春秋時期相繼稱霸主的五個諸侯,其說首見于《左傳》。

  關于春秋五霸,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楚莊王、秦穆公;

  第二種觀點.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阖闾、越王勾踐。

  以上兩種觀點是最為常用的兩種說法,但是春秋時代,列國混戰,霸主更叠,曆來都認為當時曾經出現過“五霸”。五霸究竟指哪五位國君曆來有不同的說法,目前史學界尚無任何定論,從古至今,關于“五霸”至少出現過六種說法。但是大部分中學課本通常都是用《史記》或《荀子》的版本。孟子說:“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又說:“五霸,桓公為盛。”(《孟子。告子》)《商君書。說法》也強調:“五霸不同法而霸。”《漢書。諸侯王表序》更明确指出:周王室衰,則“五霸扶其弱”。然而,春秋“五霸”所指究竟為誰,卻衆說紛纭:

  齊桓公、秦穆公、晉文公、楚莊王、宋襄公。《史記》

  齊桓公、秦穆公、晉文公、楚莊王、鄭莊公。《辭通》

  齊桓公、秦穆公、晉文公、楚莊王、越王勾踐。《四子講德論》

  齊桓公、秦穆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阖闾。《白虎通·号篇》

  齊桓公、秦穆公、晉文公、宋襄公、吳王夫差。《漢書注·諸侯王表》

  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阖闾、越王勾踐。《荀子·王霸》

  另有學者認為,所謂“五霸”應是虛指,并非實指五位國君。

  在上述六說中,隻有齊桓公和晉文公是衆所公認的二位霸主,大家都沒有異議。那麼餘下的三霸應該歸誰呢?試對上列其他六位提名者逐一進行分析:一、宋襄公,齊桓公死後,宋襄公乘諸侯無主之機,欲為霸主。《春秋。僖公十八年》記,宋襄公曾與曹伯、衛人、邾人伐齊,把齊軍打得大敗。僖公十九年,宋襄公又逮捕了滕國的國君,與曹人、邾人盟于曹南;二十一年,宋人與齊人、楚人盟于鹿上;二十二年,宋襄公又聯合衛國、許國、滕國一起伐鄭。這幾年的會盟、征伐,《春秋》均列宋襄公為首,可知他确實曾經做過短時期的盟主。但就在會盟之際,宋襄公被處拘留;後戰于泓,又為楚所敗,遂傷而死。這樣的人,能是霸主嗎?

  二、秦穆公,《韓非子。難二》稱:“蹇叔處秦而秦霸。”《新序。雜事三》謂:“秦用有餘而霸中國。”可見秦穆公曾經稱過霸。但《左傳。文公六年》因其死後用人殉葬,便明确指出:“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

  《史記。齊世家》也謂:秦穆公辟遠,不與中國會盟。“但《史記。秦本紀》和《李斯列傳》都說他用賢伐戎,并國開地,”遂霸西戎“。所以有人認為,秦穆公僅可稱為”偏霸“,不能列為中原五霸之中。

  三、楚莊王,《韓非子。喻老》曰:“楚莊王……舉兵誅齊,敗之徐州,勝晉于河雍,合諸侯于宋,遂霸天下,”從曆史記載來看,楚莊王武力強盛,曾稱霸中原是沒有問題的。但曆來有人認為,他曾炫耀軍事實力,威脅周王室,向周室“問鼎之大小輕重”,太驕橫跋扈,不像一個霸主之所為。東漢應劭《風俗通義》就指出,楚莊王等沒有“尊事王室之功”,不宜列入五霸。

  四、吳阖闾。《呂氏春秋。簡選》稱:“吳阖闾……與荊(楚)戰,五戰五勝,遂有郢,東征至于庳廬,西伐至于巴蜀,北迫齊晉,令行中國。”《戰國策。秦策》也謂:“伍子胥……卒興吳國,阖廬為霸。”但事實究竟怎樣呢?有人指出,吳阖闾僅僅是西破強楚,昭王奔随後,随人不以昭王給吳,吳人隻得引退,不敢與争,當無力西及巴蜀;北迫齊晉也于史無征。因此,吳阖闾應為偏霸。

  五、吳夫差。他曾經南敗越,西敗陳楚,北敗齊魯,在與晉的黃池之會中以先到為盟主。可是正當他北上争霸之時,越勾踐抄了他的後路,端了他的老窩,吳夫差兵敗身死。這樣的結局,可以稱得上霸主嗎?

  六、越勾踐。《呂氏春秋。順民》說:“越王……殘吳,二年而霸。”《史記。越世家》載:“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于徐州,緻貢于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當時,越兵橫行于江、淮東,“号稱霸主”。這裡所記,周王曾經賜胙命伯,當然是稱霸的明證。但不少論者總以為,越王勾踐作為霸主的史實,畢竟太少。

  綜上分析可見,上列六位君王曾被認作霸主,而各自又都存在着這樣那樣的問題。此外,還有一些國君曆史上明确記載他們曾經是“霸”,如《左傳。成公十八年》謂:“晉悼公……所以複霸也”;《左傳。昭公三年》雲:“昔文、襄之霸也”,杜預注:“晉文公、襄公。”可見晉襄公、晉悼公都曾做過霸主。這些國君,是否也應列入春秋的霸主之中呢?

  關于春秋“五霸”,曆史記載和曆來的看法如此分歧,莫衷一是。如何才能作出一個正确的答案,需要我們去細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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