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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作家雅瑞安娜·哈芬頓寫的傳記《畢加索:創造者與毀滅者》,講了畢加索著名的“和平鴿”畫的故事。1949年,正值西方對蘇聯宣布“冷戰”戰略,法國共産黨在巴黎召開了第二屆世界和平大會,要求畢加索畫一幅招貼海報,畢加索怎麼也畫不出來。法共中央主辦文化事務的作家阿拉貢,從畢加索以往的石版畫中選了一幅鴿子圖拿走。
阿拉貢走後,畢加索嘲笑他:“可憐的老頭阿拉貢!他對鴿子根本就一無所知。溫馴的和平鴿,鬼才相信!沒有比這更殘酷的動物了。我自己就養鴿子,鴿群讨厭某隻小鴿子時會把它啄到死為止。它們會把它眼珠子啄出來,把它啄得碎屍萬段。真是慘極!這玩意兒怎麼會是和平的象征呢?”
符号,是被認為攜帶着意義的感知。符号過程中,至少有三個不同的意義:一是符号發送者(如果有個發送者)的意圖意義,二是符号文本據稱攜帶着的意義,三是接收者對這個符号的解釋意義。這三種意義經常是不一緻的,實際上符号傳送過程,很難讓他們保持一緻。起始的意圖意義與被攜帶的文本意義,輪流在場,最後(如果符号過程進行到解釋環節的話)輪流被取消在場,不在場的解釋意義最後要落實為在場。
阿拉貢選擇鴿子圖作為和平大會的招貼海報,從這個角度來說,阿拉貢是這個符号的接收者,他的任務是從圖像中解釋出“和平”的意義。哪怕畢加索他畫鴿子原意并非表達“和平”的意義,鴿子圖的文本意義本身,也沒有明确表達和平,但是阿拉貢的解釋意義,暫時就把前面的兩個可能的意義替代了。
此後人們從《聖經》中找出根據,說是洪水退後,諾亞放出一隻鴿子,鴿子銜回了一條橄榄樹枝,和平回到了世界上。于是人們更有理由使用鴿子形象,作為“和平”的象征。究竟畢加索的原意是什麼,其實不重要。因為隻要接收者将鴿子作為和平的符号,人們的反複使用,就使鴿子象征和平。
甚至畢加索自己後來也畫了不少“和平鴿”,而且越畫越美,看來他自己也被自己的靈感感動了。下面這幅落款是1956年。
甚至民間出現了一個故事:法國巴黎的密許老大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失去了一隻手臂。他的兒子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陣亡。密許和孫子魯西恩相依為命,每天仍繼續放養兒子生前養的九隻鴿子。不久,巴黎陷落,德國軍隊開進巴黎。有一天傍晚,孫子魯西恩在屋頂揮動紅布招呼鴿子飛回來,德國警察竟将其推下屋頂,墜地死亡。德國兵又将一隻叫“蕭萊士”的鴿子掐死,用車拖走魯西恩的屍體。密許老大爺極端悲憤,請其鄰居——繪畫大師畢加索為鴿子“蕭萊士”畫了一幅像。這個故事被放進中國小學教科書裡。我甯願相信這個說法,至少它把三個意義統一了起來,維持了意義合一的神話。
理論提示:在符号表意過程中,三種符号意義不一緻才是常态。接收者的解釋,可以不同于發出者的意圖意義,與文本“包含”的意義,即最後落實的意義。
本期編輯:晏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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