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就職工作遇到無良老闆時,不僅勞心勞力,還得不到工資。那麼如果勞動者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解決呢?勞動局怎麼幫忙要工資?找勞動局要工資有用嗎?
網友咨詢:老闆不發工資,可以找勞動局嗎,勞動局怎麼幫忙要工資?
律師解答:
不發工資找勞動局是有用的。隻要能夠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直接到勞動局投訴即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律師解析:勞動局現在全稱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于國家機關的組成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經批準後組織實施;拟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 承擔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及其市場的責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
(四) 負責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統籌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管理權限,綜合管理公職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監督管理技工學校、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機構。
(五) 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争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開展區域勞務合作。
(七) 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随軍家屬安置,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博士後管理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九) 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職位管理和公務員、職員、雇員管理;綜合管理政府獎勵。
(十) 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按照管理權限,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福利、退休、退職工作。
(十一) 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深就業創業以及外國(地區)企業代表機構中方雇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工作。
(十二) 承擔統籌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各項基金的責任。
(十三)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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