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教學第17課?《論語•憲問篇第十四》第四十一章,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論語教學第17課?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論語•憲問篇第十四》第四十一章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學習感悟】
【禮】一直貫穿論語,有着不同的形态,不同的維度。無論何時,我們都要合乎禮,正己正心正行。
李老師給我們講了兩條線,暗線是我們平時比較忽略的潛規則,讓我對應到這兩天和愛人的同學朋友一起吃飯的場景。愛人是提議和組織者,結果後來的朋友卻提前預付錢了,等他買單的時候才知道的。朋友想的是她去年回來是愛人組織的,給她接風洗塵。今年她回來了,還是愛人組織的,而且晚上吃飯的時候朋友帶着她初中兒子和小侄女來的,她就提前支付了一部分。因為他們關系都很鐵,沒有因為朋友買單而有太大的影響,但是還是有些不舒服的感覺。
愛人是真心組織的,而且也是提前說好的,可朋友提前預付,最後買了單。朋友破壞了這個潛規則,在她的立場是好心好意,但對我們來說感覺并不是這樣的,反而還覺得不好意思了。如果下次再說吃飯,都得提前防着或者再三申明或者就減少聚的頻率了…這個事情發生之後我并沒多想,但結合今日課,就讓我重新去看,要從我們自身去找問題,沒有把可能性考慮到位。再換位置,如果下次我們應邀參加聚會,那自己就要去維護規則,不要當破壞者。以前我就有搶着買單的想法,下次我同學再約我,我一定不會和她再争搶了。這是對對方的真尊重。
李老師還講了明線,也突然理解了為何人們常說“人走茶涼了”。想到愛人的朋友請吃飯,他在體制内上班,是組織者,也坐在主位。但全場吃飯的成員有一個經商的朋友,他這次把好項目也分享給了組織者的這位朋友。整場吃飯,談論的也都是以商人朋友的項目來談的,給我的感覺組織者就不是主角。如果在他的單位是被捧起來的,那我們一起吃飯的時候,他的優越性是無法體現出來的。
再對應今日課,一下子豁然開朗了。整場最受尊重的不是體制内的組織者,而是商人朋友,都是他項目的受益者。我能理解到李老師所講大家尊重的不是這個人本人了,的确是我們沒有看到的背後真相。商人朋友受到的尊重超過了組織者,不是一起吃飯的人關系誰和誰走的近,是商人朋友他的角色以及他本人帶給在場人的利益規則體系而決定的。那就能應用到生活裡各個場景裡。
那作為我們自己,在和别人溝通的時候就要定位好自己的角色,把規則體系說在前,内是規則外是人,是一體的,公私更要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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