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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沒有過,跟公司大鬧一頓再離職的經曆?
幾年前我有過那麼一次。
那個公司是個軟件\服務器運營外包公司。
乍一看體量不小,我是沒留神仔細搜那個公司的風評,才不小心上了賊船。
公司是排班制上班的,但管理混亂,公司完全不考慮員工個人的安排,以及承受能力。
就算把這個權限下放給部門領導。
可問題是,部門領導素質也賊差,就知道給自己和關系好的老員工多排白天上班。
至于其他人——包括我在内,如果是單純夜班多也就算了。
他是安排我們上三天白班再上兩天夜班,再接白班,搞得生物鐘都亂了。
這不等于閑着沒事,在自己住的城市裡來回倒時差嗎?純粹就是折騰人吧?
這就算是年輕人也受不了。
一開始呢,我也是好聲好氣的去跟他談,希望他注意一下排班的科學性。
他把臉一拉,說“我們老員工都是這麼過來的,怎麼就你受不了。”
以前的事我不知道,但你這做法分明有問題啊,這樣身體都搞壞了。
我這這個意思表達給他之後,這位領導就開始沒事找事給我穿小鞋。
故意把難搞的事交給我,或者在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報告多了幾個标點沒删。
在這種事上,一本正經地擺架子,找我的麻煩。
做了一個月之後,我覺得環境太差,準備辭職了。
按照規矩,那當然應該去就去找部門領導。
他還表現得很不滿意,拉這個臉問我是不是故意刁難他,不給他面子。
剛招進來幹一月就辭職,這樣少個人,他以後排班很困難。
我都決定走了,原本也不打算和他發脾氣。
也就連連搖手,連說不是那麼回事,純粹就是我個人家裡有情況,沒法在這裡上班了。
他就哼哼啊啊的,最後也沒說别的,就說自己知道了。
結果第二個月過去了,到了我試用期的第三個月,辭職的事還是沒有動靜。
我等不住了,因為這段時間已經有在面試。
而且已經和新公司談得差不多了,就差約定上班的時間。
就再去找他,說我不能再等了,最多兩個禮拜,我就得走。
他居然暴跳如雷,大罵我素質差!
說他辛苦排好了班,我突然要走,讓大家的日程都亂了!
後面還有難聽的話,就不一一轉述給大家,省得污了耳朵。
我也火了,特麼是不是找不痛快啊?
我一把把他推到牆上,把他按在那裡動彈不得。
順帶一提:鄙人一米九,将近190斤,平時有打籃球。
他就是一小個子瘦精精的,我一隻手就把他按在那裡動彈不得,都不用使力氣。
“上個月我不就給你提辭職了嗎!?”我吼道。
這下驚動了公司上下,連大領導們也跑出來了。
在騷動過後下一輪就變成了:
我和他兩個人在會議室裡,向三位大領導面前講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我一邊捶桌子咆哮着把過去發生的事,比如排班問題,我早早辭職卻被無視的問題,還有他态度賊差的問題都講了一遍。
那家夥就坐在那一句話不敢說。
就嘀咕了一句:“你這樣說走就走,我工作沒法做了。”
我指着他的鼻子說:
“你的工作的問題管我屁事!再說我是今天提辭職,明天就走麼?上個月你是聾了?
少來這套,紙面申請書我有拍照,談話記錄也都錄音了!”
其實沒有,我隻是唬他而已。
“按照規定你......”
“按照規定我還是試用期,我提前一個星期跟你交接就算客氣了!”
當然,那幾個大領導也原本是想站在他那邊,找我的不是。
有個領導陰陽怪氣地說:
“試用期也可以說是學習期,你有走的權利,但講道理我們有權利回收發給你的工資的。”
我笑了。
試用期是學習期可還行。
各位看官,原來我日夜颠倒是在學習啊。
“學校”還發工資給我,真是大善人!我還過來鬧事,屬實是不識擡舉了。
“噢是嗎?”我一本正經地回答,
“我沒聽說過這說法,如果是真的,那您就那試試吧,畢竟那是你們的‘權利’。”
那領導又尬笑了幾聲,沒有再說話。
我離職的事,很快談妥了。
走出會議室,馬上辦理離職手續,當天我就恢複了“自由之身”。
這工作效率杠杠的啊,兄弟們,和以前大不一樣了。
離職的時候也挺好玩的。
第一步手續還是得找到直屬領導蓋章。
我複印好資料,在衆目睽睽之下,走過去材料扔到他桌子上。
“蓋章吧,領導!”
他慢騰騰地接過來,也不敢看我,隻一邊打量着文檔一邊嘀咕:
“你有話好好溝通嘛,幹嘛搞成這樣。”
我大聲回答:
“上個月我沒跟你好好溝通嗎?領導?想聽好話,那時候給我把離職安排上不就得了?”
出來之後,我很快在下一家公司入職。
這個笑話,隻要遇到新同事新朋友,我都會不厭其煩地再講一次!
讨論
在職場,你有過辭職的時候,跟公司領導大吵一架的經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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