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考公務員的同學,對公職生活充滿了各種向往。如果你成功上岸,肯定會對自己入職後的工作發展有些規劃。而這個規劃的前提就是,明白現有的公務員級别層次是如何劃分的。這樣你才能給自己做好定位,也才能明确努力的方向。下面,今天小編就帶大家簡單了解一下現行的公務員職務級别層次。
公務員職務與職稱是分開的。這有效的解決了行政管理基層幹部長期得不到職務提升從而影響工作積極性的問題。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别分為2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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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别的對應關系為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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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公務員中的非領導職務
(一)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公務員職務級别,原來是這麼分的,漲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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