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這個筆名,曆來有兩種解釋:一種說法是指“魯”字乃魯迅先生母親的姓,他的小說中常提到的“魯鎮”,就是他母親的老家;“迅”是他的小名,所以在他的小說裡也出現過“迅哥兒”一詞。另一種解釋是先生摯友許壽裳所說,他親自問過魯迅先生,先生笑道:“取愚魯而迅行的意思。”此乃先生自謙之辭。這兩種說法,都是從字面上解釋,也切合魯迅的生平,都說得通。
可最近又有人發現了第三種解釋。認為“迅”字,古義為狼。出處見《爾雅·釋獸》:“狼子絕有力者曰迅。”照這樣注解引申出來,“魯迅”是指狼的一個勇敢有力的兒子。持此一說的是曆史學家侯外廬。他說,魯迅是封建社會的叛逆者,他的小說代表作《狂人日記》就是抨擊封建社會“吃人”制度的,他取用這兩個字為名,正是鮮明表示他甘以“狼子”自居,與封建社會制度徹底決裂之心聲。
據說侯外廬的這種解釋,曾向魯迅夫人許廣平提起過,許廣平連連稱謝,表示首肯。
1918年,魯迅在《新青年》雜志上發表了短篇小說《狂人日記》,第一次采用了魯迅這個筆名。
魯迅原名周樹人,紹興人。當年許壽裳讀到《狂人日記》,被這篇小說的深刻内容和冷竣的藝術手法所吸引了,他感到很像老友周樹人寫的,但署名卻是從未聽說過的“魯迅”,于是寫信問周樹人:你讀到了《狂人日記》了嗎?是誰寫的的啊?魯迅給好友回信,回答了他的提問。
之後許壽裳見到魯迅,迫不及待地問:取這樣的筆名有何用意嗎?魯迅回答說:用這個筆名原因之一是取愚魯而迅速覺醒之意。自己比較笨拙,做學問或做事都比不了天分較高的人,如此看來,隻有更加勤勉,才能收到和别人一樣的效果。
魯迅一生寫了大量犀利的雜文和優秀小說,能說他不是天才嗎?然而,當有人當面稱贊他是天才作家時,魯迅卻頗有感慨地說:“那裡有天才呢,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在了寫作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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