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 | 錢伯彥 發自德國
實習記者 | 戴晶晶
5月18日,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正式公布了最新的《歐洲廉價、安全、可持續能源聯合行動方案》(REPowerEU行動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以3月8日發布的版本為基礎,增添了部分能源改革舉措,旨在擺脫對俄羅斯的化石燃料依賴并加速歐盟整體的綠色轉型。
歐委會主席馮德萊恩當天發表講話時表示,為了實現2030年前停止從俄羅斯進口任何化石燃料,歐盟将動用3000億歐元資金。馮德萊恩将該筆龐大資金比喻為歐盟能源轉型的渦輪增壓發動機。
歐盟将從節能、能源供應多樣化、加速可再生能源建設、改革融資渠道等四個方面多管齊下,以完成能源綠色轉型。
作為短期内最有成效、且成本最低的緩解能源危機的方法,歐委會計劃推動歐盟的節能措施。
短期内,歐盟将鼓勵各成員國向工業部門和居民部門宣傳節能措施以及進行适當的财政激勵。歐委會引用國際能源署研究表示,節能措施将在短期内減少歐盟5%的油氣需求,相當于130億方天然氣和1600萬噸石油當量。
長期看,歐委會将“Fit for 55”立法提案中的2030年歐盟能源效率提升目标從9%上調至13%。該調整具備法律約束力。
“Fit for 55”一攬子計劃是去年7月通過的立法改革提案,要求2030年将歐盟的溫室氣體淨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至少減少55%。
提高能源效率的具體措施還包括,要求各成員國提高建築物最低能效标準、鎖緊居民供暖設備能耗要求、針對化石燃料鍋爐的補貼終止計劃從2027年提前至2025年等。
以德國為例,德國政府長期通過複興開發銀行對新建樓盤購買者提供KfW 55特别低息貸款,即低息貸款僅适用于傳輸熱損失低于55%的新建或翻修樓盤。今年2月,該低息貸款的适用範圍,收緊至傳輸熱損失低于40%的節能建築。
在能源供應多樣化問題上,歐盟将進一步推進歐盟能源平台的建設。
該平台将确保各成員國在歐盟層面而非國家層面進行協調工作,包括彙集能源需求、更有效地利用全歐盟範圍内的天然氣基礎設施以及最為關鍵的聯合采購機制。
以歐盟27國整體出面進入國際能源市場,這有利于提升談判地位。此前歐盟與美國達成液化天然氣(LNG)協議已借助這一方式。
3月26日,美國和歐盟達成了增加150億方的LNG供應協議。去年美國向歐盟出口了220億方液化天然氣。美國計劃2030年之前将年供應量進一步提升至500億方。該協議也被外界解讀為“能源版馬歇爾計劃”。
在全球範圍内,歐委會已針對不同合作夥伴布局了一系列合作協議,包括與美國、加拿大的LNG合作,與挪威的天然氣管道合作,重啟與阿爾及利亞的能源合作,深化與阿塞拜疆的南方天然氣走廊合作,繼續與埃及和以色列等東地中海國家的油氣開發,協調與能源消耗大國中日韓東亞三大國的需求匹配等。
上述《方案》還包含了針對非歐盟成員國的子項目,其中的關鍵是RePowerUkraine倡議下的烏克蘭能源援助計劃。
歐盟計劃在戰争結束後大力援助烏克蘭的能源部門、啟動與烏克蘭和摩爾多瓦的電力交易、加強巴爾幹半島的天然氣管道建設、将烏克蘭以及西巴爾幹各國駐步納入歐盟能源平台、以及通過國際原子能協會确保烏克蘭核安全等。
除了以上“治标不治本”的措施之外,《方案》重點要求在發電、工業、建築以及交通等行業中發展可再生能源。
在“Fit for 55”的框架下,歐委會将歐盟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總能源供應中的占比目标,從原來的40%提高到45%。
這意味着歐盟可再生能源裝機有望從目前的511 GW增加到2030年的1236 GW。
首先,歐委會計劃到2025年,将歐盟内的光伏裝機容量提高至320 GW,較2020年翻番。2030年的光伏裝機容量将達到600 GW,成為歐盟主要的電力來源,其中超過一半來自屋頂太陽能産能。
預計到2027年,歐盟新增光伏産能可每年抵消9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消費量。
為了實現上述目标,歐委會提出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歐洲光伏屋頂計劃(European Solar Rooftops Initiative)。該計劃要求各國政府大幅擴建屋頂光伏。
到2026年,歐盟所有屋頂面積大于250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築和商業樓,必須強制安裝屋頂光伏;到2027年,所有滿足條件的現存建築屋頂必須強制安裝光伏;到2029年,所有新建的住宅樓必須安裝屋頂光伏。
此外,該計劃明确光伏在交通、工業等領域的作用,鼓勵歐盟發展交通工具集成光伏與光伏建築一體化(BIVP)。
歐盟國家還将采取措施将地熱和太陽能整合到現代化的區域和公共供暖系統中,以取代化石燃料供熱。歐委會計劃,将當前的熱泵部署速度提高一倍,未來五年累計達到1000萬台。
氫能也是歐盟未來新能源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方案》提出目标,到2030年歐盟可再生氫産量達到1000萬噸,再生氫進口量達到1000萬噸。歐委會将支持發展途徑地中海、北海地區與烏克蘭的三條氫進口走廊建設。
在生物質能方面,歐委會希望到2030年歐盟可以實現每年350億立方米的生物甲烷産量。這種生物甲烷将用于工業、電力和供熱,直接取代天然氣。
《方案》并沒有強調風能的建設。但在5月18日當天舉辦的“北海海上風電峰會”上,丹麥、德國、比利時與四國的政府首腦共同承諾,到2050年将四國的海上風電裝機增加10倍,從目前的16 GW提高至150 GW;在2030年,海上風電裝機總量達到65 GW。
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建設,歐委會還提出了一項立法建議,要求縮短相關項目審批時間,例如屋頂光伏安裝審批時間需縮短至三個月内。當前,獲得風電場許可證和通過太陽能安裝審批都需要數年時間。
對于最為關鍵的資金來源問題,歐委會預計2027年前,貫徹《方案》将額外耗費歐盟2100億歐元的資金。至2030年,該計劃則需要耗資3000億歐元。
其中,860億歐元投資于可再生能源、270億歐元用于氫能基礎設施、290億歐元用于電網,以及560億歐元用于節能和熱泵。
歐委會同時表示,為了保證能源安全,仍需要對化石燃料基礎設施進行一些投資。到2030年,歐盟将向天然氣與LNG項目投資100億歐元,石油項目投資在15億-20億歐元之間。
歐盟計劃在現有的複蘇和彈性計劃RRP(Recovery and Resilience Plans)框架内,納入複蘇和彈性基金RRF(Recovery and Resilience Facility)。目前,複蘇和彈性基金RRF能夠以貸款形式為《方案》的執行提供2250億歐元的資金。
此外,歐委會還建議出售市場穩定儲備中的歐盟排放交易系統配額,以獲得額外約200億歐元的資金。通過多年财務框架MMF中關于可再生能源建設的部分,還能向RRF基金注資269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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