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發出的計價,常見的方式有以下四種:
1. 先進先出法,即先購入的存貨先發出
【舉例】1月1号入庫的存貨A有100件,每件取得成本10元,3月1日入庫的存貨A有300件,每件取得成本11元,4月1日要使用存貨A 80 件,當采取先進先出法計價時,則先發出1月1日入庫的即每件成本10元的這批存貨
由于發出的存貨按較早購入存貨的單位成本計價,期末存貨按最近購入存貨的單位成本計價,因此期末存貨較為接近現行市場價值,同時在物價持續上漲的情況下,發出的存貨計價偏低,從而低估銷售成本、高估利潤;同時導緻期末存貨計價偏高,高估期末存貨。
2.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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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移動加權平均法
每次購入存貨時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發出存貨按本次加權平均單位成本計價
4.個别計價法
以能夠确認存貨的實際流轉狀況為前提,按發出存貨所屬購入批次的單位成本計價。
【舉例】3月1日發出了200件存貨,其中100件為期初1月1日存貨(單價10元),另100件為本月2日購入(單價12元);則: 3月1日的銷售成本=100×10+100×12=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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