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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不亡于崇祯亡于萬曆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20 08:08:31

文/清歌向暖

明不亡于崇祯亡于萬曆(為什麼說明亡于萬曆)1

01

明神宗朱翊鈞跟他爺爺世宗皇帝朱厚熜很像。

一是這祖孫倆在位時間都長,萬曆這個年号用了48年,嘉靖用了45年,穩居大明的頭兩把交椅;

二是這祖孫倆都不喜歡上朝,朱厚熜自從壬寅宮變之後就遷居西苑不住在宮裡了;朱翊鈞更甚,自從萬曆十四五年開始就不怎麼出來見朝臣。

這一躺,就是三十多年。

其中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朱翊鈞的身體确實不太好,據上世紀50年代定陵發掘出的萬曆屍骨看,朱翊鈞的一條腿長一條腿短,明顯是個跛子;

明不亡于崇祯亡于萬曆(為什麼說明亡于萬曆)2

萬曆皇帝開館照片

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萬曆在冊立太子等事和群臣們的關系鬧的很僵,關系越僵就越不想上朝,越不想上朝就越被臣下講究,越講究關系就越僵,如此循環往複,最終走進了死胡同。

群臣上的奏疏,萬曆一般也是留中,特别緊急的批一批;外朝缺官了也不怎麼補,内閣首輔趙志臯年紀大了,打報告辭官萬曆也不準,最後老頭沒辦法了,直接自己跑回家了,萬曆也不問。

老子說:“最好的政府就是不幹涉老百姓,甚至老百姓都不知道皇帝是誰。”

從某一方面來看,朱翊鈞真的踐行了這句話,他就是個“無政府主義”者。

02

那朱翊鈞有沒有什麼興趣愛好呢?

還是有的。

那就是——喜歡攢私房錢。

朱翊鈞這輩子存下來多少私房錢呢?

這個問題雖然在史料裡沒有具體的數字,但是我們可以做一個反推。

也就是看他的兒子明光宗朱常洛和孫子朱由校一共花了多少錢。

老王特意去查了一下《明光宗實錄》和《明熹宗實錄》中,有關朝臣請内帑(私房錢)的情況:

結果發現,從萬曆四十八年七月朱翊鈞駕崩開始到天啟二年,短短兩年的時間,皇帝從小金庫裡拿出來的銀子多達1500多萬兩!

分别花在了補發九邊(主要是遼東)軍費、修陵寝、重修三大殿等地方。

因為朱常洛即位一個月就駕崩了,他花的錢,自然是他老子留下來的;

按制,皇帝每年隻有100萬兩的金花銀當私房錢(英宗朝定的規矩),而天啟二年超級巨閹九千歲魏忠賢魏公公也還沒得勢,所以按常理推斷,朱由校花的錢也該算成爺爺朱翊鈞的遺産。

通常,朝廷從正常渠道開辟的财源,隻能歸戶、兵、工等部和太仆寺控制,朱翊鈞攢了這麼多私房錢,它的來路是什麼呢?

答案是:通過太監!

這裡就不得不說到萬曆朝的兩大弊政——礦監和稅監。(這裡的稅指的是商稅,當然開礦也要收稅,礦稅也是商稅的一種)

03

嚴格說起來,礦稅制度也不是朱翊鈞的發明,而是明武宗朱厚照正德朝的首創。

其實開礦這個事,明朝立國之初就大力發展過,貴州、雲南、四川、廣西等地也有大小不一的淺表礦。

礦工鬧事的事情,明朝曆史上也有,早在明英宗時期,浙江礦工葉宗留起義,最終京師三大營出動才平息禍亂。

雖然惹出了亂子,但這些好歹也是老老實實的挖礦收稅。

但是事情到了朱厚照手上就變了味兒了。

朱厚照有兩大寵臣——錦衣衛都指揮使江彬和錢甯。

他們倆平常為朱厚照幹得最多的事情,除了搶奇珍異寶和美女送到豹房供其揮霍享樂之外,就是四處派人“開礦收稅”。

正常開礦,得先探明礦産吧?

這些人卻玩出了新路數。

比如,你是一個富翁,錦衣衛某天看上了你的家産,那就即刻整隊,進了你的大院就開始挖,等時間差不多天黑、坑也足夠大了才收隊。

而臨走之前,領頭的不忘塞給你一份文書,上面明晃晃的四個大字很是紮眼:禦準開礦!

意思就是,這是皇帝批準的條子,我們是按章辦事到你們家開礦的!

雖然今天什麼也沒挖到,但是我們明天還會來!另外這個坑你不準自己填上去,隻能由我來填!

你沒辦法,隻能送上一大筆錢,而錦衣衛此時就會裝模作樣的告訴你,我這可不是巧取豪奪,這筆銀子其實是你們家上交的礦稅。

你以為破财消災,事情到這裡就算完了嗎?

沒有!

接下來錦衣衛的小隊長會找兩個人陪你一起回家,名義上是幫你填坑,其實進了院子就開始吹牛侃大山。

到了這個地步,你實在沒辦法,隻能再拿上一筆錢:“兩位辛苦了,拿去喝茶。”

兩個小兵掂了掂手裡的銀子,感覺分量不輕,才會松口:“這坑你自己填吧!”

如果錢不夠,那恭喜你,你就此成為倆白吃白喝的長期飯票,院裡的坑也别想填!

那商稅怎麼收呢?

比如你在城裡有一家上好的鋪面,有一天你的店門口忽然站了一位面白無須的公公,他告訴你,從此以後,你的店鋪升級成皇店了,專門做宮裡的生意!

先别忙着高興!

那是因為,一般皇宮向商家采辦物品,稱之為和買。

從制度上來說,和買應該是平價購買,宮裡不占商家的便宜,商家也不賺宮裡的錢。

但在實際操作中,和買能給半價,商家就該謝天謝地了;一文錢不給,那也不要奇怪;至于給全價,那簡直就是祖墳冒青煙級别的存在。

因而皇店這種差事,誰攤上誰倒黴,這時候太監就會獅子大開口,問你敲上一筆錢。

這筆錢,和上面開礦立的名目是一樣的,都是“稅”。

看到這裡你會問,那我不開店,就在街上走走,總不會有人盯着我收稅吧?

事實是你太天真了。

在正德年間北方大城市裡繁華的商業街上,常常會站着些衣着光鮮的店夥計,當你拿着包袱從他面前經過時,他會攔住你,口中念念有詞:此土是皇開,此街是帝立,要想打此過,留下車馬錢。

什麼?你不交?

立刻會從四面八方圍上來幾個彪形大漢,把你按倒暴打一頓。

明不亡于崇祯亡于萬曆(為什麼說明亡于萬曆)3

不用問,店夥計的後台又是宮裡,而這種事情發展到萬曆年間,情形又是一變。

因為這些人已經不滿足于站在街上收幾個小錢兒了,他們開展了“技術創新”——直接去城門口支個攤子,隻要從門口過,就得交錢!

這幾筆錢,皇帝怎麼花都行,直接由太監解往内承運庫(皇帝的私人小金庫),跟朝臣一點關系都沒有,更不用上戶部的賬。

從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開始,朱翊鈞就向全國各地撒網式派出礦稅太監。

礦稅太監鼎盛時,差不多每個行省裡都有好幾套班子。

《明史·食貨志》載:中使四出:昌平則王忠,真、保、薊、永、房山、蔚州則王虎,昌黎則田進,河南之開封、彰德、衛輝、懷慶、葉縣、信陽則魯坤,山東之濟南、青州、濟甯、沂州、滕、費、蓬萊、福山、樓霞、招遠、文登則陳增,山西之太原、平陽、潞安則張忠,南直之甯國、池州則郝隆、劉朝用,湖廣之德安則陳奉,浙江之杭、嚴、金、衢、孝豐、諸暨則曹金,後代以劉忠,陝西之西安則趙鑒、趙欽,四川則丘乘雲,遼東則高淮,廣東則李敬,廣西則沈永壽,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雲南則楊榮。皆給以關防,并偕原奏官往。礦脈微細無所得,勒民償之。而奸人假開采之名,乘傳橫索民财,陵轹州縣。

并且,朱翊鈞在收稅的問題上做的比朱厚照更過分。

因為朱翊鈞不僅派太監去全國各地收礦稅,還把黑手伸進了太倉,他把原本屬于太倉收入的京杭運河漕運的榷稅,納入了他自己的腰包。

03

那朱翊鈞要這麼多錢幹什麼呢?

答案是,存着,看着好看。

雖然老王在前面給大家列了那張朱常洛和朱由校花内帑的表,但是請注意,朱翊鈞雖然大肆搜刮民财,但他是個光進不出的貔貅。

太監要奏請去開礦,他可以立馬同意;但内閣大學士要是奏請發内帑充實國用,不好意思,老子沒錢。

以下史料來自《明史·神宗本紀二》,感受一下:

萬曆三十八年十一月丁卯,以軍乏饷,谕廷臣陳足國長策,不得請發内帑;

萬曆四十五年六月丙申,畿南大饑,有司請(以礦稅)振,不報;

萬曆四十六年九月壬辰,遼師乏饷,有司請發各省(礦)稅銀,不報。

萬曆朝遇到事情要花錢怎麼辦?

答案是:加田賦!

自壬辰援朝戰争開始,于萬曆二十年加派天下田賦,至萬曆二十七年四月取消;

二十七年閏四月丙戌,以倭平,诏天下,除東征加派田賦。

取消完了,屁股還沒熱,為平播州之亂,萬曆二十七年十月,又加四川、湖廣兩省田賦;

冬十月丙戌,以播州用兵,加四川、湖廣田賦。

到了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為了平滅建州女真,開始加征遼饷。

戶部尚書李汝華乃援征倭、播例,畝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賦增二百萬有奇。明年複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請,複加二厘。通前後九厘,增賦五百二十萬,遂為定額。

明明把天下民财搜刮一空,卻一毛不拔,朱翊鈞自私貪财到了極點。

04

朱翊鈞派太監去收礦稅,表面上看他自己是最大的得利者,太監們收的錢都要上交。

其實這裡面的操作空間很大,很容易就被搞成了征多繳少。

油水全被太監們給吃了。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十月,山西巡撫白希繡向朱翊鈞揭發,山西每年征解稅銀四萬五千二百兩,而山西地方礦稅太監孫朝隻向内庫進供一萬五千八百兩,其餘二萬九千四百兩,都被孫朝以地方州府有意拖欠的名義據為己有,這就意味着65%的稅款被孫朝一個人貪污了;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十二月,山東巡撫黃克缵向朱翊鈞揭發,濟南礦稅太監馬堂每年抽取各種稅銀不下二十五萬兩,而每年向内庫繳納的實數才七萬八千兩,七年之内,馬堂隐匿稅銀一百三十萬兩;

廣州的礦稅太監李鳳更是貪得無厭,從萬曆二十七年開始,七年之間,李鳳在廣州大刮地皮,共獲銀五千萬兩,而他上繳進京的銀子僅有36萬兩......

弄到最後,真正落到朱翊鈞口袋裡的錢其實是不多的,但是罵名卻全在他身上!

而正是因為礦稅太監無所不用其極的盤剝,各地民衆抗擊礦稅的運動風起雲湧。

在一般人的印象裡,民變基本都集中出現在晚明崇祯朝。

但是,各省大規模民變的發端卻集中在萬曆朝!

試舉幾例:

臨清民變,焚稅使馬堂暑,殺其參随三十四人;

武昌、漢陽民變,擊傷稅使陳奉;

武昌民變,殺稅監陳奉參随六人,焚巡撫公署;

騰越民變,殺稅監委官;

雲南殺稅監楊榮,焚其屍;

郴州礦賊起......

在萬曆朝後期,基本上每一年都有大規模的民變發生。

這些民變在沒有外患的時候很好解決。

但是,大家别忘了,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後金起來了......

内憂加上外患,事情就沒這麼簡單了。

明史學者孟森有一句非常精到的論斷:明之亡,實亡于神宗!

可謂至理。

參考文獻:《明史》、《明實錄》、文秉《定陵注略》、龐中威《定陵發掘親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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