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少成
“社恐”是社交恐懼症的口語化簡稱,是對社會活動與社會交往過分和不合理地感到懼怕為主神經症。病人明知沒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懼發作,恐懼發作時往往伴有顯著的焦慮和自主神經症狀。病人極力回避所害怕的個體、群體或處境,或是帶着畏懼去忍受社會活動。
診斷标準需符合以下10項:
一、以恐懼為主
患者在進行社會活動過程中,盡管可能會伴随焦慮、抑郁、窘迫、興奮、憤怒等情緒感受,但主要的情緒常常以恐懼為主。
注意:有部分患者在被詢問的過程中,往往不願意承認自己的“恐懼”或者“害怕”這樣的描述 ,進而會以挑剔的觀點或者“不舒服”、“郁悶”等詞彙進行描述,這樣的語詞容易誤導醫生,容易将其情緒定義為抑郁,而形成抑郁診斷的擴大化。
二、對某些社會活動與社會交往或處境有強烈恐懼,恐懼和程度與實際危險不相稱。
對社會交往或者某些場合有強烈的恐懼感,這樣的恐懼感難以被社會大衆理解,就算是安全的環境也會産生恐懼感,因而其恐懼缺乏事實依據。
三、恐懼感有選擇性
恐懼症的選擇性體現在其恐懼會随着時間、事件、人物、主題而有一定的變化。比如同樣的社交主題會因為參與人員的不同而出現恐懼程度的波動。
四、發作時有焦慮
恐懼發作時的焦慮分為社交前焦慮、社交中焦慮和社交後焦慮,也可以稱為事前焦慮、事中焦慮和事後焦慮。事前焦慮主要為預期性焦慮,擔心各種尴尬或者不愉快事件的發生;事中焦慮主要表現為擔心自己的表現不佳,出現“丢人現眼”等行為;事後焦慮表現為社交過後常常反思自己的不妥之處而出現懊悔等行為。
五、難以自愈
有反複或持續的病情,不經治療難以自愈,因反複持續的回避社交行為而表現為輕微或者嚴重自閉傾向;主訴通常為“不出門”、“不見人”、“不願意參加工作”等。
六、難以自控
知道恐懼過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無法控制。
七、回避行為
表現為對恐懼情景的回避,且必需是或曾經是突出症狀。回避行為的“借口”多種多樣。
八、軀體症狀
軀體症狀多是恐懼伴随的生理反應,出現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症狀,多表現為心慌、胸悶、氣短、多汗、壓迫感、窒息感、瀕死感、便秘、腸胃不适等。
九、常見的害怕場合與恐懼内容
害怕對象主要為社交場合,如在公共場合進食或說話、聚會、開會,或怕自己做出一些難堪的行為等;害怕和人際接觸,如在公共場合與人接觸、怕與他人目光對視,或怕在與人群相對時被人審視等。
十、伴随行為
常伴有自我評價和害怕批評;或者存在過分自省、敏感、多疑、對他人過度消極評價等行為表現。
社交恐懼症對人的心理功能和社會功能具有重大影響,有些患者的軀體症狀可能不很明顯,常常是因為患者對軀體症狀的感知力在焦慮狀态下會發生改變,但根據對生理反應的客觀監測數據顯示,重要患者存在恐懼情緒,不管患者是不是覺察到了這種感受,生理反應仍然是存在的。不能因為覺察不到的生理反應而做出錯誤判斷。
總結:恐懼症核心關鍵點:
1.以恐懼為主;
2.恐懼與危險不對稱;
3.選擇性恐懼;
4.伴發焦慮;
5.難以自愈;
6. 難以自控;
7.回避社交;
8. 伴發生理反應;
9.擔心社交和與人接觸的原因主要是人際敏感;
10.害怕被評價而延伸出敏感多疑和憤怒。
~E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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