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很多人的認知裡,公務員是難得的“鐵飯碗”,是官員而非百姓,如果哪家孩子當了公務員,那是光耀門楣,祖墳上冒青煙的事情。
可是關于公務員的種種相關知識,人們又不是分的那麼清,甚至連哪些崗位是公務員,哪些不是也有很多誤區。
下面讓我們對照中組部的劃定範圍,來明确下到底哪八類人員屬于公務員。
公務員具體範圍在中組部的相關說明裡,對公務員的具體範圍進行了明确。隻有以下八類人員屬于公務員:黨的各級組織、政府各級機構、人大常委會各級機構、政協各級機構、各級審判、監督、檢查機關,及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裡的行政編人員。
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崗位都不是公務員,比如各個銀行,無論是國有還是商業銀行,無論擔任行長、經理還是普通員工,都不屬于公務員。
除此之外,各大醫院、學校、國有企業、軍隊等人員也都不是公務員,當然,如果以公務員身份,在上述單位做兼職,或以名譽職位進行業務指導,則屬于另外的情況了。
很多人很奇怪,那公安人員不是公務員嗎?有行政編的公安人員當然是公務員,公安部門屬于各地政府部門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是像法院、檢察院那樣有着自己獨立的系統。
很多人也說了,很多大學校長不也是公務員嗎?這是因為很多大學校長、書記都是兼職,自己同樣在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門任重要職務。
有關誤區需認清長期以來,老百姓對公務員有一種神秘感,單純認為公務員就是當官的,無所不能,存在着諸多認知上的誤區。
第一個誤區就是,所有以上單位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其實不是,很多以上單位也有不少事業編人員,也有一些合同制聘用制人員,甚至有一些臨時工。
隻有具有行政編的人員才是公務員。說的更直白一些,公務員是具有不斷升職空間的,一個年輕人可能現在處于最低職務,将來可能升到科長、局長、縣長、市長、省長等級别的職務。
當然,這是具備升的機會和空間,至于現實中能不能升,就是因人而異了。
第二個誤區就是公務員無所不能。哪一家要是有一個人是公務員身份,那麼很可能七大姑八大姨找辦事的就都上門來了。
各種事情五花八門,有托着幫忙安置工作的,有讓幫忙讓孩子進好學校的,有進了“局子”要求給弄出來的,有需要打官司讓再托人予以照顧的,幾乎涵蓋了生活中可能碰到的各種事情。
而該公務員可能隻是一個普通的科員,甚至是辦事員,在哭笑不得之餘給親戚朋友予以解釋,人家很多也聽不懂,隻認為是當官了架子大了,之後關系就疏遠了。
事實上,公務員各種崗位,隔行如隔山,即使是較高職位的領導幹部,在本人職權範圍内,尚且受到法律紀律及制度的約束,更何況那些完全不在自己範圍内的事務呢?
第三個誤區就是公務員完全就是鐵飯碗,一輩子不用愁了。事實上不是,我國相關法律有着明确的規定,公務員每年需要進行嚴格的考核,有着明确的退出機制,連續被評為不合格的,或者犯過明顯錯誤的,或者身心條件達不到工作要求的,都是要啟動退出機制的。
這項制度的出台,避免一旦成為公務員,就完全失去了危機意識和進取意識,每日“混吃等死”,成為小品《坑》中諷刺的基層官員一樣。
如何成為公務員每年的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隊伍的最大來源,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一般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
這是普通青年人成為公務員最主要的途徑,也是普通人實現“鯉魚跳龍門”的最佳途徑。想成為公務員的朋友務必區分清,一定要參加的是公考,而不是事業編考試、三支一扶考試等。
另外,如果參軍後能夠以軍官身份轉業,大部分軍轉幹部也能獲得對應的公務員崗位。
如果确實有一技之長,在某些領域是難得人才,也可能被以上部門啟用特别機制,特招進入公務員隊伍。
中組部進行了明确,隻有以上八種崗位才屬于公務員,其他的都不是。讀者朋友們,你明白相關規定了嗎?你認為人們對公務員的認知還存在哪些誤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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