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跟勞務關系區别?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勞動者維權不能的情況,這樣的情況,很多時候是基本法律關系的問題今天我們來分析一下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别,希望能幫助到廣大朋友,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勞動關系跟勞務關系區别?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勞動者維權不能的情況,這樣的情況,很多時候是基本法律關系的問題。今天我們來分析一下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别,希望能幫助到廣大朋友。
首先,什麼是勞動關系?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也就是說建立勞動關系的實質标準是:用人單位實際用工、勞動者實際提供了勞動。
其次,什麼是勞務關系?
勞務關系是雙方按照約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勞動,接受勞動的一方向提供勞動的一方支付報酬。
最後,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别是什麼?
1、主體不同:在勞動關系中,用人方一般是單位且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方業務的組成部分。在勞務關系中,用人方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2、雙方關系不同: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具有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需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規章制度等;在勞務關系中,勞動者與接受勞動者雙方之間僅存在經濟關系,不存在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者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法律主體地位平等。
3、以誰的名義勞動不同: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允許/要求勞動者以其名義進行工作,勞動者對内是用人單位的一員,對外代表用人單位或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勞務關系中,勞動者以自己的名義提供勞動,用人者不認可勞動者是其員工。
4、報酬支付方式不同: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一般按月向勞動者支付報酬;勞務關系中,勞動者與用人者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報酬,具體支付的方式以雙方約定的為準。一般是按日發放或者不定時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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