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職場女性,懷孕生娃尤其不容易。因此,國家規定:女職工懷孕後期和分娩之後,應該按照規定享受産假。
但關于産假待遇,職場媽媽們各有說法:
産假到底放幾天?98天、128天還是158天?因為醫保是屬地化管理,保叔這裡均以福建省為例,快一起來看看是怎麼規定的!
一、産假到底多少天?根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福建省的職場媽媽,凡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均可享受最低158天,最高180天的産假。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産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産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産假天數是按照自然日計算的,與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教師寒暑假重合的不順延。
二、128天是什麼?
128天是福建省單胎順産的生育津貼發放天數。
自2020年5月1日起,福建省确定延長生育津貼發放天數。單胎順産由原來的98天延長至128天。
《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廳關于貫徹執行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進一步做好生育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二、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以每月30天進行折算,按日計發,時間标準如下:(一)順産128天;難産(含剖宮産)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根據以上規定,女職工能領多少生育津貼不僅和順産、剖腹産有關,還和是否生育多胞胎有關。
三、哪些人隻有98天産假?
正常享受158-180天産假待遇的前提是「符合計生條例生育」。如果不符合計生條例生育的,單胎順産隻能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享受98天産假。
違反計生政策生娃的女職工不能申領生育津貼,産假期間的工資也要由單位決定是否發放。
要正常申領生育津貼,需要滿足2個條件:
1、符合計生條例生育;
2、連續繳納生育保險滿12個月(含生娃當月)。
所以,生育保險不要輕易斷繳,否則影響“領錢”。
保叔有話說有打算要寶寶、或辭職養胎的準媽媽,醫保千萬不要輕易斷繳,保證生育保險連續繳納才能正常享受生育津貼和醫療費用報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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