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 陳靜瑩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毛先生的兩筆押金均已退還到賬。 受訪者供圖
近日,廣東深圳的毛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台反映,他春節期間在深圳市分時共享網絡有限公司的iGO共享出行APP(以下簡稱iGO出行)上租借用車,但用完車後,申請退還押金許久未果,于是向iGO共享出行的在線客服反映情況,客服在多次表示财務會盡快處理後就沒有了下文。
6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到了iGO出行的人工客服,對方表示會盡快反饋情況,後續有相關人員跟進。6月16日,毛先生向澎湃新聞提供退款截圖稱,iGO出行已将相應錢款退還至其微信賬号上。
消費者投訴:
據毛先生介紹,2月18日,他因有用車需求,通過熟人推薦下載了iGO共享出行App,租車去接朋友。但因為第一次使用該平台,在交了1200元押金後,以為自己交多了,于是申請退還押金,重新提交申請支付了200元押金,“但很快我就發現200元押金無法進行租車,就又補交了1000元。”
毛先生說,第二次交足押金後,雖然順利租到了車,但第一筆的退款卻遲遲沒有收到,而用完車後,他提交了第二筆押金的退款申請,這筆錢同樣沒有到賬。
“我是2月18日用完車當天就開始向平台申請退還押金的。”毛先生說,客服曾表示“押金本周到賬”,但是直到3月10日押金還未到賬。随後三個多月,毛先生繼續向iGO客服反映情況,客服一直稱财務已經在處理退款,但直到六月中旬毛先生也沒有收到退款。
毛先生認為,從租車至今三個多月時間裡,自己多次聯系客服,但問題始終沒有解決,“iGO出行工作人員缺乏責任心,導緻用戶體驗極差。”
處理結果:
6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了iGO出行的人工客服,對方詢問了毛先生的iGO賬号詳情并核實情況後表示,會盡快反饋該情況,後續會有相關工作人員在兩個工作日之内聯系毛先生退款。
6月15日下午,毛先生向澎湃新聞反饋稱,iGO出行已退還一筆1200元押金至微信賬号上。6月16日,毛先生再次聯系澎湃新聞稱,剩下的一筆押金iGO出行也已退還至他的微信賬号上。毛先生提供的收款截圖顯示,目前兩筆押金均已到賬。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樂浴峰
校對: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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