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據媒體報道,在江西南昌理工學院,有一位班主任私自收走并挪用了至少10名學生3年的學費,在他們畢業後發出假畢業證和學位證。更可氣的是,學生們畢業時發現被騙後,學校教務處一名工作人員竟推卸責任,說“把學費給班主任,是你們學生自己傻。”
學生無條件去相信班主任,在這起個案中,确實“很傻很天真”,但是,學校也對教師負有管理責任,豈容推脫?再說,如果學校不能保障老師值得學生信賴,這樣的學校又如何有資格繼續教書育人呢?
(圖/李宏宇 文/青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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