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n+1賠償是怎麼算的?央視網消息(記者/阚純裕 剪輯/呂媛媛):N、N 1、2N、2N 1,這麼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标準是不是讓你看得眼花缭亂?央視網記者邀請有8年勞動争議糾紛解決經驗的法律博主袁亞洋為您厘清不同經濟補償金計算标準的适用情形,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辭職n+1賠償是怎麼算的?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央視網消息(記者/阚純裕 剪輯/呂媛媛):N、N 1、2N、2N 1,這麼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标準是不是讓你看得眼花缭亂?央視網記者邀請有8年勞動争議糾紛解決經驗的法律博主袁亞洋為您厘清不同經濟補償金計算标準的适用情形。
其實,《勞動合同法》對于經濟補償金隻規定了四種情形,N、N 1、2N以及N X。前三種我們都耳熟能詳,可怎麼還有個N X?
袁亞洋表示,實際上,廣泛被企業運用的“裁員”屬于協商解除,而協商解除的賠償标準就是N X。“因為協商解除的前提是需要員工同意,所以這個X可以是0,可以是3,甚至可以是10。”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看到很多企業在“裁員”時存在不同的賠償标準,正是因為對于X值的确定是不盡相同的。
作為最為常見的補償金的計算方式,N 1的适用也有嚴格的前提,除了協商解除,N 1隻有三種情形:分别是醫療期滿不能工作、不勝任工作、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這三種情形也屬于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單方解除,就需要支付N 1。如果提前三十日通知,則隻需要支付N。不過,用人單位依據這三種情形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操作不當,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
這就會涉及到第三個計算标準——2N。不過,2N的前提是認定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往往需要員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主張。
說了這麼多,N究竟是什麼?袁亞洋介紹,N相當于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經濟性裁員、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開始領養老金等情形适用N的賠償标準。根據法律規定,工作年限不滿半年的,按照0.5計算,滿半年的,按照1計算。舉個例子,如果員工在職時間剛剛滿1年6個月,則N應該按照2計算。
袁亞洋強調,N的計算标準是員工的稅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因為年終獎、員工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同樣屬于工資總額的一部分,所以這些項目當然也需要計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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