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不行怎麼能不交物業費?很多居民覺得“我每年交了物業費,,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物業管理不行怎麼能不交物業費?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很多居民覺得
“我每年交了物業費,
那我家無論出現了什麼問題,
物業都應該幫我解決!”
于是家裡馬桶壞了,找物業;
停水停電了,找物業;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找物業;
......
物業與業主之間産生的很多糾紛,
是業主沒有分清楚
物業費包括什麼?
物業費到底是什麼費?
哪些事物業應該管?
哪些事不歸物業管?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解答一下。
物業費的定義:
物業費是指從事小區公共區域
保潔、秩序、綠化養護、化糞池清掏等事項,
和公共部位、共用設備設施養護、小修的費用,
是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其實,
交了物業費,
也不能代表物業就是萬能的,
有些業主會産生一些錯誤的認知:
隻要交了物業費,
對不起,我家的事你就得“全包”。
在這種錯誤認知的支配下,
無論是家中的電燈不亮,
還是水龍頭漏水,
都要求物業服務中心及時維修,
稍有怠慢,便會招來諸如
“你們管什麼?”、“你們隻會收錢”
之類的非議。
物業費包括什麼?
物業費是物業産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内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一般來說,物業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物業管理區域的綠化養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的清潔衛生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的秩序維護費用;
4.辦公費用;
5.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部位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6.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産折舊;
7.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部位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8.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出處物業費包含哪9大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物業費不包括什麼?
許多業主對物業費的認知都有一個誤區,就是認為物業費裡什麼都包含,隻要交了物業費,小區物業就該啥都管。其實,并非如此。
小區物業提供是公共服務,服務範圍是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設備,以下幾個方面就不包含在物業費裡:
1. 不包括住宅内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也就是說,如果你家裡的電燈壞了、水龍頭壞了、馬桶堵了等,小區物業是不會管的,因為這不歸他們管。而且即使小區物業為你提供了這些維修服務,他們也是可以收費的。
2. 不包括因建築質量導緻的種種問題而産生的費用。比如滲水、漏水、裂縫等,也是不歸小區物業管的,但小區物業有義務替你向開發商反映,聯系開發商來為你維修。這類的問題,維保期内由開發商負責,維保期外可以申請維修資金進行維修。
3. 不包括小區業主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費用及重大部件的更新改造費用。小區業主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費用及重大部件的更換改造費用也不包含在物業費裡,但是可以申請維修資金解決。
物業公司應該履行的義務有哪些?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内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也就是說,物業服務企業是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标準,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 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國家有關物業服務的規範提供物業服務;
2. 在業主、物業使用人使用物業前,将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維護要求、注意事項等有關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
3. 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物業區域内的安全防範工作;
4. 定期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養護,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組織維修;
5. 做好物業維修、養護、更新及其費用收支的各項記錄,為業主提供免費查詢服務,妥善保管物業檔案資料和有關财務賬冊;
6. 聽取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改進和完善物業服務;
7. 對物業區域内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并向業主委員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 法律、法規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業主和物業公司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依據就是物業服務合同,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沒有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侵害業主權益,業主可要求物業公司限期整改,也可向法院起訴。
對業主要求解決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事,物業公司應積極與有關方面反映溝通,争取使問題得到解決。
要求物業公司承擔物業服務合同外的工作,都屬于變相侵占物業企業和廣大業主的權益。一方面,物業費不能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範圍内的物業服務支出,對業主合法權益也是一種侵害;另一方面,增加物業服務企業成本,也影響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服務。
業主負責的事項有哪些?
家裡的門窗框、門窗把手壞了,水閥、水龍頭壞了,開關壞了、電源短路了,坐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牆皮脫落了等等,這些分戶以内的業主自用部分,維修也好,更換也好,都是業主自己的事,不是物業公司的事。
過去,房屋的所有權是政府或産權單位,這些事都該政府或産權單位管,現在房屋的所有權是業主,所有權内的事(不包括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都該業主自己管。
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業公司,但不屬于物業公司的管理服務範圍,而屬于有償服務範圍。
另外,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選聘或解聘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委托服務合同、制定管理規約等,這些也都是全體業主的事。
物業管不了的事應該由誰來管?
其實很多問題,物業根本沒法管,比如違規搭建陽光房、破壞綠化帶、小區内違章亂停車,很多時候,隻能是提提建議,希望業主能夠自覺遵守,根本不能、也沒有權力采取強制手段。
開發商: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沒修好的房屋裂縫、房屋滲漏、煙道漏煙串味、牆面或樓頂防水、衛生間和廚房防水等問題,都是開發商的責任,與物業公司沒有關系。
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可對物業管理區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重阻塞交通、阻礙消防通道、強行停放大型客車、貨車和油罐車(化學品車)的行為依法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負責處理社會噪聲類型的行為,定期對物業管理區域内消防設施和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依法處理物業管理區域内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城管部門:負責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内違反市政、綠化、市容管理等方面的違法行為。
工商部門:依照職責負責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内虛假廣告、無照經營和擅自變更經營(辦公)場所的行為。對利用車棚(庫)及違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将住宅作經營(辦公)場所的不予核發營業執照。
規劃部門:負責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内破壞房屋外立面、違章搭建、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行為、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負責查處擅自開挖地坪降低地坪标高的行為。
房屋安全主管部門:負責查處物業管理區域内涉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
環保部門:負責處理物業管理區域内的油煙、廢氣和企業等經營性單位産生的工業噪聲等超标行為。
小區物業雖然并非“萬能管家”,但是卻應擔當其“管家”的職責,做到“有問必答、耐心講解”。
在業主遇到問題後,如果是物業職責範圍内的應積極維修管理,如果不在物業職責範圍也應耐心講解,引導業主正确解決問題,從而避免業主與物業間的矛盾糾紛。
物業管理并不是“我管理,你交錢”
那麼簡單的事情,
而是需要建立起互相尊重、
平等互利的“人與人”的關系。
無論是物業公司還是業主,
一定要冷靜客觀、換位思考,
為了和諧美好家園,
互相包容,相互理解,共同為創建和諧家園和文明小區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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