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會計的日常工作中,時常會出現需要補記的情況.那麼在補記上個年度計提所得稅費用時要怎麼做會計分錄呢?是否可以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呢?下面的文章将一一為大家解答這些問題.
補記上年度計提所得稅費用的會計分錄
可以不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會計分錄是:
1、補計提以前年度所得稅:
借: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補交上年度所得稅會計分錄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補交時調賬,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期末結轉,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還要對利潤分配的數額進行調整,
如計提10%的法定盈餘公積,借: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果涉及到其他科目,也要進行調整.
如果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由于所得稅費用是在利潤總額之後,則可以不用調賬,等到進行所得稅彙算時将其從所得稅費用中減除後進行彙算,并計算繳納所得稅即可.或者先調到"營業外支出"科目,等進行所得稅彙算時将其從營業外支出中減除後進行彙算,并計算繳納所得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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