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輕松松,動動手指,不用工作就能賺錢”“正規平台,誠邀刷單,按條結算,輕松上手”……此類“網絡兼職”小廣告頻現兼職群、朋友圈,實際卻是網絡詐騙,誘使一些大學生、家庭主婦、無業人員上當受騙。
宣稱“躺賺”首先“吸睛”,“正規刷單”利用“黑産”勾勒出“靠譜”假象,一些人想“靈活賺錢”的欲望被點燃,下一步就該“實操”。
有的騙子“赤膊上陣”,甩給即将上鈎者一個二維碼,讓其“掃單”,一旦“掃”了,受害人的錢就被轉走,刷單者質問,被告知“搞錯”,又讓掃其他碼,反複幾次騙得差不多了,就被騙子“拉黑”。還有“放長線釣大魚”,讓刷單者先“墊付”,說是返還本金并給“傭金”。起初,小額兌現給點“甜頭”,等刷單者大投入,對方就“失聯”。受騙者如夢方醒,卻沒後悔藥。
上述詐騙套路算不上高明,就是抓住了一些人想輕松賺錢的貪婪心理,對刷單“黑産”不唾棄或者輪到自己就“另說”,甚至都不想想“每單傭金高達10%”——哪有這麼“血賺”的好事?
刷單本身就是違法行為,這在電商法中寫得明明白白。刷單是一種欺詐,意在制造“僞成交”,利用虛假“高銷量”與“從衆心理”蒙蔽消費者購買。這也是一種不正當競争,嚴重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刷單還會導緻惡性循環——如果A商家刷,B商家不刷,B的銷售很可能受影響,倘若B效仿,刷單“泡沫”會越來越大。長此以往,市場環境會被污染。正因如此,法律必須說“不”,刷單商家要接受法律制裁。
刷單者其實是在“助纣為虐”,充當欺詐者的幫兇是可恥的。随着一些電商敬畏懲處,刷單“黑産”逐漸減少,一些打着刷單旗号的詐騙卻越來越多,此時加入刷單,很可能成為被“血坑”的對象。因刷單被騙雖是受害者,但這種上當可能難獲同情,還會面臨法律懲處。真刷單“助纣為虐”,假刷單“自投羅網”,這種“塹”真别吃。
打擊刷單詐騙,追擊幕後“黑手”,執法者絕不手軟,這也是淨化市場環境、維護公平競争的應有之義。注水數據,惡性競争,虛假繁榮,對商家沒好處,除了自律,他律也設有紅線,不能觸犯。想掙快錢、不勞而獲,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拒絕“刷單”利人利己,切忌“蹚渾水”害人害己。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 。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衆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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