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不僅僅是提高農村宅基地的價格,同時也在加大對農村宅基地的管控,尤其是在申請宅基地建房的問題上,也變得更加困難,目前許多農民朋友都遇到了宅基地審批難的問題,甚至還有許多農民朋友由于當地并無宅基地可以申請,而導緻建房問題屢屢得不到解決,所以大多數農民都會選擇在自家的自留地上選擇建房,那麼自留地就能夠随意建房嗎?這幾點農民一定要注意,否則自留地也會被收回!
自留地是農村集體組織按照政策規定分配給農村集體組織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是屬于農村家庭的一種副業,利用剩餘勞動力,來滿足家庭生活的需要,從實質來看,農村的自留地是屬于農業用地,而不是屬于建設用地,同時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規定:農村自留地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農民隻擁有使用權,由此可以看出,農民不能夠随意在自留地上修建房屋!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也明确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修建房屋的,由縣級以上人們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房屋。所以如果農民朋友擅自在自留地上修建房屋,不僅房屋會被拆除,其自留地還有可能會被收回!
那麼如何在農村的自留地上修建房屋呢?首先自留地是屬于農業用地,而宅基地是屬于建設用地,想要在自留地上修建房屋,就必須要到國土局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經過相關部門審批之後,在辦理農村宅基地審批手續,以及房屋修建手續,帶到審批之後,便可以在自留地上修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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