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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執法常見的問題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6 17:15:12

農業執法常見的問題?數據顯示,全國現有林蛙蛙農約36400戶,從業人員52萬餘人,年産值約200億元近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林蛙保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在4月15日答記者問時指出,對于林蛙産業,《通知》明确了從事林蛙經營利用活動需辦理的證件和管理要求,解決了增殖林蛙的合法來源問題,在保護蛙農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為推進林蛙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農業執法常見的問題?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農業執法常見的問題(從業人員52萬餘人)1

農業執法常見的問題

數據顯示,全國現有林蛙蛙農約36400戶,從業人員52萬餘人,年産值約200億元。近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林蛙保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在4月15日答記者問時指出,對于林蛙産業,《通知》明确了從事林蛙經營利用活動需辦理的證件和管理要求,解決了增殖林蛙的合法來源問題,在保護蛙農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為推進林蛙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增殖林蛙合法來源問題得到解決

“林蛙是生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曆史悠久的馴養利用蛙種。”漁業漁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發展林蛙産業,不僅滿足了人民群衆的物質需求,而且有效提高了林蛙越冬存活率、孵化率和幼蛙成活率,從而增加林蛙資源量,成為産業發展和資源保護相輔相成的成功案例。

在介紹《通知》出台背景時,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去年,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林草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範蛙類保護管理的通知》,明确中國林蛙(東北林蛙)和黑龍江林蛙由漁業部門按照水生動物管理。而林蛙由過去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按照陸生野生動物管理,調整為根據《漁業法》規定按照經濟水生動物管理後,所适用的法律依據、主管部門、辦理的證件、程序及管理要求均發生了變化,所以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政策不清、管理要求不明等問題。

而近期出台的《通知》明确了從事林蛙經營利用活動需辦理的證件和管理要求,解決了增殖林蛙的合法來源問題,保護了蛙農的合法權益;同時,《通知》注重平衡林蛙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關系,為推進林蛙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取得場所使用權才可合法捕捉

漁業漁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提到,由于林蛙産業與通常意義的養殖漁業有所不同,兼具養殖與捕撈特點,所以盡管林蛙産業被定位為增殖漁業,但漁業漁政管理局也做出了與傳統養殖漁業不同的管理要求。

按照《漁業法》等有關規定,漁業漁政管理局對林蛙捕捉實行專項(特許)捕撈管理,隻有取得林蛙增殖場所使用權、依法開展林蛙增殖的蛙農,才可以在增殖場所區域内進行合法捕捉,避免對林蛙天然資源造成破壞。

同時,為了切實保護好林蛙資源,漁業漁政管理局還要求各地漁業部門對林蛙資源和栖息地狀況進行調查監測,根據實際需求設立禁漁區、禁漁期,同時清理整治“隻捕不養”等違法行為和電、毒、“大小通吃”等破壞性捕撈方式,并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

據介紹,根據《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在充分考慮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和合法利益在内的情況下,林蛙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最長不超過三年,同時不得超過作業場所(即允許增殖場所)允許使用時限。

新京報記者 田傑雄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李銘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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