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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六稅兩費申報流程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7-22 14:23:24

小微企業六稅兩費申報流程(小微企業最新六稅兩費)1

問:小微企業最新“六稅兩費”優惠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規定:

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确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

四、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小貼士:“六稅兩費”減免優惠申報要求

1.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彙算清繳)結果為準。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按規定辦理彙算清繳後确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除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外,可自辦理彙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2.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按規定辦理首次彙算清繳申報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設立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設立當月依照有關規定按次申報有關“六稅兩費”時,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按規定辦理首次彙算清繳後确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的一般納稅人,自辦理彙算清繳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按次申報的,自首次辦理彙算清繳确定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彙算清繳後,按規定申報當月及之前的“六稅兩費”的,依據首次彙算清繳結果确定是否可申報享受減免優惠。

新設立企業按規定辦理首次彙算清繳申報前,已按規定申報繳納“六稅兩費”的,不再根據首次彙算清繳結果進行更正。

3.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微利企業、新設立企業,逾期辦理或更正彙算清繳申報的,應當依據逾期辦理或更正申報的結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六稅兩費”減免稅期間申報享受減免優惠,并應當對“六稅兩費”申報進行相應更正。

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适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增值稅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标準應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而未登記,經稅務機關通知,逾期仍不辦理登記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上述納稅人如果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和新設立企業的情形,或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仍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5.納稅人符合條件但未及時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的,可依法申請抵減以後納稅期的應納稅費款或者申請退還。


來源:中國稅務報、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台 | 綜合編輯

責任編輯:宋淑娟 (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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