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租房一族,你有沒有遇到過這樣的糟心事?
明明合同都已到期,正常退房後,房東就是不退押金,找各種理由,甚至不接電話不回信息,直接玩起了失蹤……
如何對付故意不退押金的房東?其實3步就夠了!
一、什麼情況可以扣押金?
(一)損壞了房東的物品或房子。
(二)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
(三)房租沒有交足,房東扣除相應金額的押金補足租金。
二、無故不退押金,怎麼維權?
(一)與房東協商。
告知違約行為,要求退還押金。
(《合同法》第107條)
(二)找第三方調解
1、找物業;
2、找居委會;
3、找街道辦。
這3個地方可以調解,但都沒有強制力。
(三)向法院起訴
1、準備證據
租房合同、押金收據、交房租的轉賬記錄、交水電費的記錄、雙方短信溝通截圖、電話溝通錄音等。
2、寫起訴狀
按照時間順序,從頭到尾叙述整件事情發生、發展的過程。
3、到租的房子所在片區的法院起訴。
4、去法院交以上準備的材料,等着開庭。
5、開庭,講明白事實,如果錯方在房東,會判你勝訴。
6、等着收錢,如果對方不給,可以要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房東要承擔什麼後果?
(一)退還全部押金費用。
(二)誤工費、電話費、利息等賠償。
(三)支付訴訟費。
(四)判決生效期滿不支付,強制執行,納入失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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