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來講工作時間的有效時間就是辦理案件、學習、拓展業務。律師從事其他事務的時間基本可以講是無效的時間。
有的律師在工作時間之内(星期一至星期五法院上班時間的相同時間之内),用來打撲克、打麻将,所謂的社交。我認為這并不是社交,而是純粹的無效時間。有的律師整天喜歡與有關人士吃吃喝喝,好不快哉!有用嗎?有多少用?現在社會随着律師的越來越多,律師已經不是稀缺資源了,這些作為均是無效的。客戶需求的是律師的優質法律服務,而不是社交。
二、律師要注意提高有效時間内的效率。辦理案件的時間是有效的,在有效的時間内提高辦理案件的效率是非常重要的。辦理事務的輕重緩急要區分好,綜合辦理相類似的事務會提高效率,一路同行辦理相關的事務可以提高效率,快捷的交通方式可以節省時間也可以提高效率。采取哪種交通方式可以取得最大的綜合效益?
三、律師的學習、工作效率提高的事項。首先要區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學習就是學習,要靜下心慢慢學習,吃懂,吃透,心無雜念。工作就是工作,一心一意,工作需要以日常學習到的法律知識為基礎,思路開闊,整體布局,為了工作而查閱的相關法律是工作的一部分,做到嚴謹細緻。
其次是工作與學習的優先問題,工作一定是第一位的,學習是閑暇時間的充電行為。隻有日常充足電,工作期間才能馬力全開,動力十足!
第三是學習與工作的系統性的問題。
學習需要系統性地持之以恒的學習,才會發揮更大的效用,也會更加提高效率。
工作也要盡量采用相同法律關系的案件一同辦理可以最大提高效率。同時也可以從律師辦理案件的曆史角度去思考也可以極大提高效率。
四、律師拓展業務提高效率的方法。律師開拓業務的方式非常多。包括傳統的開拓業務的方式與高科技現代的開拓業務的方式。
律師盡管多采取開拓業務的方式會有所不同,但是應當充分認識到各自開拓業務的規律。律師隻有遵循規律辦事 ,才可能成功,才可能提高效率。
法律服務行業,自身具有獨特的屬性。首先律師行業具有商業屬性,律師個人以賺錢為目的,律師事務所也是以賺錢為目的,投資人可以分得利潤。律師所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質,民辦律師事務所肯定是商業性質的,并不是事業單位。
有些部門如何把律師行業吹捧得如此高大上,可就拉倒吧!如果是那樣的高大上,國家是否會給俸祿?如果不給俸祿,就歇歇睡覺吧。
别人怎麼講律師那是别人的事,律師自己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地位。不能被别人忽悠瘸了,也不能被别人貶低而喪失了勇氣。
律師行業的有兩個特點:第一是需要客戶對委托人的信任,第二是客戶要能夠向律師支付的起律師費。
很多客戶是支付不起律師費的 ,所以這樣的客戶即使對律師再信任也是沒有用的。
人們自私自利的心态,他們想不付費,或者少付費,他們更願意做所謂的風險代理,更願意耍賴。委托人與律師簽訂的風險代理合同,在案件結束時,案件勝訴的情況下,客戶的耍賴成為了常态,如果是不耍賴,那就成為了例外。所以客戶要求風險代理的時候,律師基本上是給予了拒絕。如果哪位律師願意做風險代理案件, 那他就準備唱甘露寺。
因為法律服務行業這個需要雙方建立信任關系的特點,所以如果要建立委托合同就需要雙方充分了解的一個過程。心急吃不了熱豆腐。
現在年輕律師的那種急功近利的心态,根本就不能适應律師行業的特點。他們接待一個人就想接成一個案件,去出門開拓業務,就想成立一家法律顧問單位。這均是不現實的。企業的老闆對于前來上門拓展業務的律師也很可能是嗤之以鼻。
我認為律師出門去單位拓展業務,要讓人家知道你是律師就可以了,不要過分糾纏,在與老闆談話應當不超過五分鐘為限,如果老闆有時間、有興趣可以适當多談一會。
律師的業務推廣,隻有長期經營才會有效果。
我的家鄉非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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