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的稅收依據是什麼?本文字數:1456字建議閱讀時間:4分鐘,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城建稅的稅收依據是什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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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随增值稅、消費稅一起申報的還有城建稅和附加稅費,城建稅和附加稅費雖然是小稅種,但如果處理不當,不僅容易申報錯誤,還有可能還有涉及到多繳納稅款。
1.月銷售額不超過多少可以免征附加稅費?
答: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範圍的通知》(财稅〔2016〕12号) 第一條規定:“将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2、出口的産品退還的消費稅、增值稅,是否退還城建稅?
答:不能。《财政部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幾個具體業務問題的補充規定》(1985)财稅字第143号規定:“對出口産品退還消費稅、增值稅的,不退還已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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