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契稅一直是購房者關注的焦點,不同面積房屋所繳納的契稅比例也有所不同。那麼在廣州買房契稅怎麼算?标準是什麼?什麼情況下可以免征契稅?
一、 契稅的定義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産為征稅對象,向産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财産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繼承等。
二、購房契稅征收标準
根據2016年2月19日,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三部委發布的《關于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如果你在廣州購買首套房90平米(含)以下的住宅,契稅稅率為1%,90平米以上的住宅,契稅稅率為1.5%;如果你買的是第二套房,不論房屋面積大小,契稅稅率為3%,沒有減免情況。此外,非居住用房(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的契稅稅率也為3%。
契稅的計稅公式為:計稅金額×稅率,這裡的計稅金額是指過戶時稅局的核定價格。
舉例:假設購買一套85平方米、證滿五年、總價200萬元的二手房,計稅金額也是200萬元,按照契稅稅率1%計算,契稅稅費為2萬元。
三、房産契稅減免的情況
1.城鎮拆遷戶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征收居民房屋契稅:
(1)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貨币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的:
①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币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收契稅;
②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币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2)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征收而選擇房屋産權調換的:
①不繳納房屋産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
②繳納房屋産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2.夫妻間房産更名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夫妻之間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财稅〔2014〕4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的房屋、土地權屬“加名”、“減名”、“換名”或變更共有份額的,均享受免征契稅優惠。
3.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産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複》的通知中提到,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四、契稅發票丢失後補辦流程
契稅發票丢失後,購房者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房産證原件到區房管交易所檔案館查詢契稅繳稅檔案,将契稅票複印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加蓋公章後的契稅票複印件效力等同于原件,辦理前請了解相關部門的工作時間。
本期有關買房契稅的知識就到這裡,如果你對于買賣房産還有稅費方面的疑問,歡迎咨詢身邊房産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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