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兵不厭詐。幾乎每個人都聽過,兵不厭詐這句話,并且認為這就是兵家之道。但實際上,兵家作戰絕不可能隻靠,一個“詐”字。行軍打仗,“詐”與“信”從來就是共存,今天我們就簡單聊聊兵家之道中的“詐”與“信”。
1、行軍打仗的“兵不厭詐”
“兵不厭詐”這四個字,出自《韓非子·難一》: “臣聞之,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間,不厭詐僞,君其詐之而已矣。”其意思就是:用兵作戰打仗的時候不排斥使用運用詭變、欺詐的策略或手段克敵制勝。
這兵不厭詐的重點就在這個“詐”字上。說的簡單點,就是用欺詐的手段來迷惑敵軍,為我方的勝利做準備。戰場上,勝敗才是王道。所謂行軍打仗中的耍詐,其實也是兵法的一部分。大膽地揣測敵方,做出預判。
有人說,行軍打仗靠的那是兩軍實力,靠耍詐取巧得來的勝利,這叫勝之不武,實在是小人之舉,有失了大将風範。
這話,說的就是有偏見了。
其實在行軍打仗時用“詐”這一招,也是一招險棋。因為從開始使詐的那一刻起,接下來做出的預判,根據預判所做的決定就是一場心理之間的博弈了。因為戰場上風雲變化萬千,稍有一步和預判出現偏差或者出現意外,那麼整個戰局就會扭轉。畢竟并不是每個人都是諸葛孔明,能算到東風會來,會算到司馬懿會被吓走。
從這個角度來講的話,兩軍交戰時,使詐其實是更加考驗一個軍隊的綜合實力。
一個武力再強,裝備再精良的軍隊,如果不懂得如何規劃,隻知道靠蠻力取勝的話,那他就不叫軍隊而是山匪。所謂“詐”,其實就是兵法的一種。什麼“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用的都“兵不厭詐”的詐字。兩軍交戰,有時候拼的反而不是将士多少,兵器好壞。
因為曆史上,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戰争其實不少,這些看似不可能赢得戰争背後,有些靠的是環環相,扣令人驚歎的計謀取勝。而有些靠的則是“兵不厭詐”的道理,進行的大膽博弈,最終取得勝利。這其中就有曆史上著名的以少勝多的戰役——城濮之戰。
晉國和楚國交戰,雙方實力懸殊,但從兵力上來看晉國更本就不楚國的對手,更何況晉文公還答應了子玉要退避三舍。但是,晉文公的舅舅子犯卻勸晉文公利用對方在戰争中還過于注重禮儀,講究誠信的特點使用計謀,這樣可以迷惑對方,獲取勝利。
晉文公聽取了舅舅子犯的意見,在和楚軍交戰之時,佯裝失敗,伺機逃走。這就引得楚軍追趕,晉軍這是率伏兵出擊,是的楚軍受到夾擊,從而大獲全勝。
這,就是兵家之道中的“兵不厭詐”。
2、君子重禮的“重信重義”
我們現在習慣了接受“兵不厭詐”這個觀念,對于戰争中的“重信”這個觀念難以理解。其實,在春秋戰國的時候,作戰的時候“誠信”是很重要的。
先秦諸子都很重視誠信,儒家的孔子、孟子等人把“誠信”作為個人道德修養中的主要修養。而墨家則認為,對道義的忠誠和守信是誠信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諸子百家的思想影響,當時很多重視禮儀的君主打仗時,都十分注重行軍是的“禮”“義”“信”“道”等。就像前文中提到的城濮之戰中,正是晉文公的舅舅子範,發現了楚國軍隊行軍打仗時對誠信的重視,講究禮義,才能出其不意,将楚軍擊敗,取得勝利。
看上去,講誠信的打仗在兩軍交戰的時候是不占優勢的。但是現實并不完全是這樣。兵家之道,對于“信”的理解更多的是在對作為軍隊将領的一項要求。這種“信”主要是在“賞罰分明”這一制度上得到體現。真正優秀的将領,也不會在兩軍對峙時,因為一昧的講究誠信落敗。
國家治理時,頒布法令要賞罰分明。同樣,在行軍打仗的時候,也是需要嚴明軍紀,賞罰分明。孫膑認為,要成為将領就要具備“忠”“信”“敢”這三種品質。《孫膑兵法》中這樣寫道:“安忠?忠王。安信?信賞。安敢?敢去不善。”對君王忠誠,對手下的士兵的賞賜有誠信,寬對手下的士兵,對不好的事情敢于破除,這才是一個合格的優秀将領。
《孫子兵法·計篇》中也寫道:“将者,智,信,嚴,勇,嚴也。”所以,可以充分的說明,“信”其實是對将領的一種要求,要求的是賞罰分明。也隻有賞罰分明,才足以在士兵之中立下威信。
将領率領軍隊作戰時,重視誠信禮儀,但是這不代表着刻闆的去遵守這個規則。相反,一個重禮守義的将領反而可以在軍營之中起到一個表率的作用,可以凝聚起軍心。從團結這個角度來看,作戰是重視誠信并不是一件壞事。相反,在軍隊中更要做到“無信不立。”
3、兵家之道的“詐”與“信”
确實,在先秦時期,甚至包括後世的兵法之中,“兵以詐立”這句話從來就不是錯的。但是,行軍打仗靠的也絕對不僅是一個“詐”字。所謂的“兵以詐立”,其實更多的是考驗了行軍打仗中對全局的把控,還有對未來局勢走向的猜測把控。絕不是簡簡單單的耍個計謀就能取得全局的勝利。所以,覺得行軍耍詐者不是靠實力取勝的大可不必這樣想。
《孫子兵法·軍争篇》說:“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衆,廓地分利,懸權而動。”所以,在兵家看來,打仗其實是一個很靈活的事情,要善于使詐。而作戰環境周圍的一草一木,都可以被利用起來。
總之,一個善于以奇招制勝,出其不意的戰略家才是被兵家推崇和認可的。單純的死闆的打仗,其實是不被兵家倡導的。隻知道硬碰硬的戰争也不能體現出,兵家的智慧。
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用兵詭詐,奇險制勝的背後确實是對誠信被背叛。
但是在戰場上,對敵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戰場是一個很特殊的地方,他不是歌舞升平,絲竹管樂的歡樂場,在戰場面對的問題隻有一個,那就是:生與死。而在這個生死的背後,背負的是一個國家。
所以,在戰場上和對方講究誠信道義,也是一種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宋襄公當年就是因為太講究誠信,才被楚國擊敗。現在看起來,這樣的行為完全是對自己軍隊和子民的不負責任,甚至有些迂腐了。
但是,戰争也并不是完全不講誠信的。就像晉文公為了實現當年的承諾真的做到了“退避三舍”。因為受到諸子百家的思想影響,加上“信”在中國傳統的價值觀念裡也是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軍事誠信一直是被宣傳的。
“詐”與“信”看似是兩個矛盾的觀念,但是都是兵家行軍打仗的兩大法寶。我們要搞清楚的是,“兵不厭詐”和“重禮信義”是不矛盾的兩個獨立個體。戰場是特殊場地,不可能遵守和諧社會中的一些規則。“兵以詐立”,其目的是為了赢得戰争,換取和諧。
這和用欺瞞的手段去滿足自己的欲望不同,所以在看待對戰用“詐”的時候,眼光不能局限在用“詐”本身,當你把思維轉向整個戰争的時候,所謂的“兵以詐立”其實隻是一種行軍手段。
而用計謀的本身,也不是為了抛棄誠信。“兵以詐立”其實也隻是一種近乎于無奈的權宜之計,我們并不能因為他在客觀上和誠信等美德不符,就粗暴的否定他的價值。而且在這些詭詐之中有很多是現在都值得去學習的,這其中也是包含着大智慧的。
“兵以詐立,人以信立。”無誠信是不可能質量好軍隊的。在兵家法則中,軍事誠信更多的還是,将領對士兵的信,嚴明軍紀,賞罰分明。雖然,在兩軍對峙過程中展現出的誠信道德十分難得,但是過于誠信就會痛失戰績,從而慘敗。
綜合來看,由于戰場的特殊性,兵家是主張“兵以詐立”。但是将領在對手下士兵時,說到做到的誠信不二。隻有誠信的法令才能夠保證一個軍隊的凝聚力,隻有有凝聚力的軍隊才可保證他背後的國家安穩,百姓幸福。兵家不是不注重誠信,隻知道取勝,隻是兵家注重的誠信和平時要求的誠信有區别。
行軍不同于治國,各有各的方法。如果總拿不屬于它的标準去要求它,得到的隻會是一個牽強的結果。還是那句話:“兵以詐立,人以信立”,都是兵家行軍制勝的法寶,何必要相互強求,分個高低貴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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